湖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正式發布!
湖南電力交易中心9月19日發布了《湖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試行)》,詳情如下:湖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試行)1 總則1 1 概述1 1 1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
8.5.4.2 計算市場下調電量補償均價 P 市場下調。
8.5.4.2.1 假設參與了下調結算的燃煤公用火電企業、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數量為 I,則市場下調電量 Q 市場下調為這些發電企業所有結算的下調電量之和,市場下調電量補償均價 P 市場下調為發電企業所有結算的下調補償電價的加權平均值:
P市場下調 = R i 結算下調 ÷ Q i 結算下調=1 =1
式中,Ri 結算下調為 8.5.2.7 節和 8.5.3.4 節發電企業 i 結算的下調補償電費,Qi 結算下調為發電企業 i 結算的下調電量。
8.5.4.2.2 假設當月未發生發電企業下調,則市場下調電量補償均價 P 市場下調為當月發電側市場合同(含年度合同分月安排)的加權平均價的 10-20%。
S
P市場下調 =(Q 合同 s
× P合同 s ) ÷Q 合同 s × K 補償系數
=1
=1
式中,Q 合同 s 為第 s 個合同的電量,P 合同 s 為第 s 個合同的電價,S為當月批發交易合同數量,K 補償系數暫定為 0.15,具體取值以市場交易公告為準。
市場下調價差。
8.5.4.3 計算市場下調電量的合同均價差 P
8.5.4.3.1 對于燃煤公用火電企業 i,合同下調結算電量的平均價差為 8.5.2.2 節計算的合同電量加權平均價差 Pi 合同均價差,基數下調結算電量的平均價差等于 0;對于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 j,下調補償結算電量 Qj 結算下調的平均價差為 8.5.3.2 節計算的合同電量加權平均價差 Pj 合同均價差。市場下調電量合同均價差 P 市場下調價差為所有參與下調的發電企業合同價差的加權平均值。
P市場下調價差
I J= (Q i 結算合同下調 × P i 合同均價差) +(Q j 結算下調 × P j 合同均價差)
IJ÷ Q i 結算合同下調 + Q i 結算基數下調 +Q j 結算下調
i=1 j=1
8.5.4.3.2 如果當月未發生發電企業下調,則市場下調電量的合同平均價差等于 0,即 P 市場下調價差=0。
8.5.5 直接交易用戶結算
8.5.5.1 概述
8.5.5.1.1 直接交易用戶的電量電費結算由電力交易機構和電網企業營銷部門共同完成。
8.5.5.1.2 【結算主體】直接交易用戶的結算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中的用電用戶號為結算主體,同一法人在多個用電地址通過多個用電用戶號用電的,應分別單獨結算。同一法人、同一用電地址、同一抄表例日的多個用電用戶號的電量可以合并參與直接交易、計算偏差電量。
8.5.5.1.3 【結算周期】直接交易用戶原則上每月結算一次。新裝的直接交易用戶應在送電歸檔后的第一個結算周期進行市場化交易結算;原有存量大用戶申請參加市場化交易的,應在市場準入、注冊后的下一個結算周期進行市場化交易結算。
8.5.5.1.4 【結算例日】直接交易用戶的結算例日與電網企業
對其進行抄表結算的例日相同,自上月抄表例日 0 點至本月抄表例日前一天 24 時記為一個結算周期。直接交易用戶的抄表例日原則上應安排在每月 25 日及以后,確實難以實現的,應與用戶協商一致。電網企業應逐步將直接交易用戶的結算例日調整至與發電企業一致,實現與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結算的同步。直接交易用戶結算例日變更,應經用戶同意,并報電力交易機構備案。
8.5.5.1.5 【結算時限】直接交易用戶結算應嚴格執行結算例日,并按規定時限完成,不得跨抄表結算周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立即發行電費的,電網企業營銷部門與電力交易機構及用戶商榷一致后,可先發行電量電費,次月再根據正確計算結果進行退補處理。
8.5.5.2 結算步驟及內容
8.5.5.2.1 電網企業營銷部門抄表;
8.5.5.2.2 電網企業營銷部門計算用戶的市場化交易電量 Qm 用電量(大工業、一般工商業類別用電量);
8.5.5.2.3 電力交易機構和電網企業營銷部門共同完成市場交易電量電費計算,電網企業營銷部門計算用戶基本電費、分時電費、力調電費、價外代征資金及附加后,匯總發行用戶當月電費。對于電力用戶,電費為正數表示用戶的支出項,負數表示用戶的收入項。
8.5.5.2.4 直接交易用戶的市場交易電量電費計算過程主要分為三步:首先,根據月度實際市場化交易電量 Qm 用電量以及對應的目錄電價,計算直接交易用戶的價差原電費;然后,根據實際市場化交易電量 Qm 用電量和市場化交易合同,按照本細則算法計算直接交易用戶的價差電費,其中,價差電費包括合同價差電費和偏差價差電費;最后,將價差原電費和價差電費相加形成最終的市場交易電量電費。
8.5.5.3 價差原電費計算
直接交易用戶月度實際用電量 Qm 用電量乘以對應的目錄電價得到價差原電費 Cm 價差原,即:
Cm 價差原 = Qm 用電量×Pm 目錄。
8.5.5.4 合同價差電費計算
合同價差電費 Cm 合同價差根據直接交易用戶市場化交易合同計算得到,具體方法為:假設直接交易用戶 m 在結算月有 I 個有效的市場化交易合同(包括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及轉讓等交易的合同),I 個合同的電量乘以價差之和即為合同價差電費 Cm 合同價差。
Cm 合同價差 = Q m 合同 i × Pm 合同 i 價差
i=1
直接交易用戶 m 的市場合同總電量 Qm 市場合同為:
Q m 市場合同 = Q m 合同 i
i=1
直接交易用戶 m 的市場合同平均價差 Pm 合同均價差為:
P m 合同均價差 = Cm 合同價差 ÷ Q m 市場合同
8.5.5.5 偏差價差電費計算
直接交易用戶 m 的偏差電量 Qm 偏差為實際市場化交易電量 Qm 用電量與應結市場合同電量 Qm 市場合同的差值,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3%(含)以內的偏差電量 Qm 偏差 1,均按直接交易用戶當月的市場合同均價差 Pm 合同均價差計算價差電費;另一部分是 3%以上的偏差電量 Qm 偏差 2,正偏差電量根據 8.5.4 節計算的當月發電企業的市場上調均價 P 市場上調、用戶正偏差考核系數 K1、火電脫硫脫硝除塵標桿價計算偏差電費,負偏差電量按照按照 8.5.4 節計算的當月發電企業的市場下調補償均價 P 市場下調、用戶負偏差考核系數 K2、市場下調電量的合同平均價差 P 市場下調價差計算偏差電費。K1 的取值范圍為 1.0-1.5,K2 的取值范圍為 0.5-1.5,K1、K2 的確定由電力交易機構測算,提出建議值,經市場管理委員會討論或相關部門備案后執行。具體計算過程及算法如下:
8.5.5.5.1 根據 8.5.5.4 節的 Qm 市場合同計算偏差電量:
Qm 偏差=Qm 用電量-Qm 市場合同
(1)如果 -Qm 市場合同×0.03≤Qm 偏差≤ Qm 市場合同×0.03,則
Qm 偏差 1 = Q 偏差, Qm 偏差 2= 0
(2)如果 Qm 偏差> Qm 市場合同×0.03,則
Qm 偏差 1= Qm 市場合同×0.03, Qm 偏差 2= Qm 偏差- Qm 偏差 1 (3)如果 Qm 偏差< -Qm 市場合同×0.03,則
Qm 偏差 1= -Qm 市場合同×0.03, Qm 偏差 2= Qm 偏差- Qm 偏差 1
8.5.5.5.2 取 8.5.4 節計算的市場上調電量均價 P 市場上調、市場
下調電量補償均價 P 市場下調和市場下調電量的合同平均價差 P 市場下調價差。
8.5.5.5.3 計算±3%(含)以內的偏差電量價差電費:
按照 8.5.5.4 節計算的用戶市場合同均價差 Pm 合同均價差計算±3%(含)以內的偏差電量價差電費,計算公式為:
Cm 偏差價差 1= Qm 偏差 1×Pm 合同均價差
8.5.5.5.4 計算±3%以上的偏差電量價差電費:
(1)對于正偏差電量(Qm 偏差 2 > 0),價差電費計算公式為:
Cm 偏差價差 2= Qm 偏差 2×(P 市場上調×K1 -P 火電標桿)
式中,P 市場上調為 8.5.4 節計算的市場上調電量均價,
P 火電標桿為省內火電脫硫脫硝除塵標桿價。
(2)對于負偏差電量(Qm 偏差 2 < 0),價差電費計算公式為:
Cm 偏差價差 2= Qm 偏差 2×(P 市場下調價差 - P 市場下調×K2)
式中,P 市場下調價差為 8.5.4 節計算的市場下調電量合同平均價差;
P 市場下調為 8.5.4 節計算的市場下調電量補償均價。 8.5.5.5.5 以下情況導致的用戶-3%以上的負偏差電量,經認定
后可按照 8.5.5.4 節計算的用戶市場合同均價差 Pm 合同均價差計算偏差電量價差電費,即免于考核:
(1)不可抗力導致的用戶用電設施受損;
(2) 實際運行中出現計劃外的公用輸配電設施向用戶供電受限;(3)用戶按政府要求參與有序用電安排;
(4)國家中長期經濟政策調整,并經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認定。
8.5.5.6 退市價差電費計算
根據湖南中長期規則規定:退出市場的電力用戶的用電量不再實行目錄電價,其購電價格為同類非市場用戶目錄電價的 1.1 倍,由電網企業對其提供保底供電服務。
(1)如果直接交易用戶退出市場,則退市價差電費按 0.1 倍目錄電價計算。
Cm 退市價差 = Qm 用電量×Pm 目錄×0.1
(2)如果直接交易用戶未退出市場,則 Cm 退市價差 = 0 。
8.5.5.7 總交易電量電費計算
直接交易用戶 m 市場交易電量總電費支出 C m 交易電費由價差原電費、合同價差電費、偏差價差電費、退市價差電費構成。
C m 交易電費= Cm 價差原 + C m 合同價差+ C m 偏差價差 1+ C m 偏差價差 2+ Cm 退市價差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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