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長春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11月19日從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安排,從11月20日起,長春將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據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統計,截至目前,全國新能源汽車已超過100萬輛,公安部今天對外發布,將在全國范圍內
據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統計,截至目前,全國新能源汽車已超過100萬輛,公安部今天對外發布,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按照公安部統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將增加吉林長春、河北保定、福建福州、山東青島、河南鄭州、廣東中山、廣西柳州、重慶、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個城市啟用新號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啟用外,各省(區)至少還有1至2個城市啟用新號牌;2018年上半年,在全國所有城市全面啟用。
小型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底色采用漸變綠色,大型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底色采用黃綠雙拼色。新號牌簽注唯一的生產序列標識,實現號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處假牌假證信息化、精準化能力;號牌發放應用全國統一的選號系統,所有號牌號碼統一監管、統一發放。
與普通汽車號牌相比,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號碼增加一位,由5位升為6位,可以滿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數字”的編排需要。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按照不同車輛類型實行分段管理。小型新能源汽車會在號牌的第一位使用字母,而大型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則在最后一位使用字母,目前啟用的字母為D和F,D代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F代表非純電動新能源汽車。
新號牌啟用后,對辦理新能源汽車注冊登記、轉移登記的,將全部核發新號牌。車主可以直接到交警部門辦理登記,也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預先選定號牌號碼,再到交警部門辦理登記。選號時,可采取計算機自動選取50選1的方式,或按照編碼規則自行編排的方式確定號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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