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般工商業電價再次下調0.27分
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電度電價,自2018年5月1日起以現行標準為基礎每千瓦時下調1.48分;2018年7月1日起在上述調后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再下調0.27分。
7月30日,北京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本市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表示,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電度電價,自2018年5月1日起以現行標準為基礎每千瓦時下調1.48分;2018年7月1日起在上述調后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再下調0.27分。調后具體標準見附件。
通知指出,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輸配電價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按年度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收入與成本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
此外,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改〔2017〕69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廢止。
責任編輯:蔣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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