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電業務試點的申報與運行實施
最近,新出臺了增量配電業務試點第三批的第二批次試點名單,目前全國范圍內已達320家試點。并且,大家都很清楚的了解到,本次電改的核心即為增量配電網業務。園區的能源互聯網也是以增量配電網為核心的,可見增量配網業務的實際意義非常重大。發展增量配電業務也是關乎民生的重要舉措。
增量配電試點改革解決的主要問題為:
1. 適應電力供需和電力經濟發展新要求;
2. 促進電網投資多元化、精準化,提高配網投資效率;
3. 服務地方發展,提高配網與地方發展結合水平;
4. 提高電網運行效率;
5. 提高配電網建設水平,促進智能電網、微電網的發展;
6. 解決現有“存量項目”管理不規范,權益無保障,監管缺失的問題;
7. 實施更加靈活的經營策略,靈活的配電價格。
可是如何才能成為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申報下試點后如何運行實施?
一、增量配電網試點申報流程
二、增量配電業務項目管理
相關政策
《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
《關于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頒發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
《電網公平接入管理辦法》(暫未發布)
增量配電業務項目管理流程有8個步驟:
項目規劃、項目申請、業主確定、項目核準、項目建設、頒發許可、電網接入、核定價格。但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時間順序排序,在項目規劃、業主確定、項目核準完畢后,對于增量配網項目可同時并行項目建設、許可辦理和電網接入。
項目規劃
1、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門制定并統籌銜接
地方政府部門負責區域配電的整體規劃,選擇放開部分區域開展配售電業務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市場,增量配電網項目須納入省級配電網規劃。
2、市場競爭確定主體
在《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應當通過市場化機制公開、公平、公正的優選確定項目業主,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定協議;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依據規劃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門申請作為項目業主。
(1)優選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用電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設計(施工)企業、產業園區、社會資本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參與增量配電網試點。試點區域內存在國網電力公司存量配電設施產權的,國網省電力公司可通過產權置換方式處理資產,或轉化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2)優選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采取PPP模式建設增量配電網,由省發改委、能源局作為責任主體,通過公開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社會資本。由政府資本與社會資本聯合成立項目公司。
(3)優選誠實守信的投資主體。參與首批增量配電網建設的項目業主應為獨立法人,符合《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所明確的準入條件和投資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確保誠實守信,依法依規經營。具體要求在公開招標等內容中明確。
3、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核準權限核準項目
項目業主完成可行性論證并獲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具備核準條件后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申請項目核準。地方能源主管部門依據規劃及主體招標結果,按照核準權限核準項目。
4、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并接受監督
項目業主取得核準以后,遵循“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就可以依據電力建設相關管理程序和要求開展項目建設,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監督。
注意事項:
1、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在正式經營配售電業務前,向地區所屬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
2、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需要滿足許可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在招投標之時,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具備的條件、人員、機構等條件沒有硬性要求,但在申請業務許可證之時,對資質是有要求的。
4、申請電力許可證的條件在互聯網上是公開的,除了資質和必要的條件,還有兩個要素,一是配電網項目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核準或審批,另一個是具有配電區域的劃分協議書或意見。
電網接入
公平無歧視接入公網
電網企業按照電網接入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電網運行安全的要求,向項目業主無歧視開放電網,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并網服務。
價格核定
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核定配電價格
增量配電價格由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輸配電價格改革有關規定來制定。在配電價格核定之前,按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由此可見
發展增量配電試點項目是需要許可才可以的進行的。即電力業務許可證。而許可辦理的意義和作用為:供電營業許可是增量配電項目業主單位進行配網運營、合法售電的執照。配電售電公司的利潤,一是配電費、二是電力交易、三是增值服務。如果沒有許可就沒有權力收電費,沒有權利收電費就沒有現金流和收益。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