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力市場建設方案:電網企業成立的售電公司改組前暫不進入競爭性售電市場
6月7日,江蘇省經信委、能監辦發布了《江蘇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征求意見稿》。從方案中小編了解到,江蘇電力市場建設共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17-2019年):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競爭性環節電價和配售電業務,
(1)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包括江蘇省內優先發電和優先用電形成的年度電能量計劃交易、省內中長期電力直接交易以及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2)跨省區中長期電能量交易。以中長期交易為主、臨時交易為補充,鼓勵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主體等通過競爭方式進行跨省跨區交易。其中,點對網專線向江蘇輸電的發電機組視同為江蘇發電企業,不屬于跨省跨區交易,納入江蘇電力電量平衡,并參與江蘇電力市場化交易。
2、電力零售交易。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建立售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約代理機制。
(五)交易結算
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提供結算憑據,由省電力公司負責電費結算。交易中心提供全部市場主體以及電網企業電力交易結算依據(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電量電費、輔助服務費及輸電服務費等)及相關服務。
二、第二階段市場建設目標
(一)市場成員
在第一階段基礎上,加快放開優先發用電計劃,取消競爭性環節發電計劃,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范圍,培育更多的市場交易主體,繼續擴大省內市場電量規模。
(二)電力市場交易模式
在第一階段交易品種基礎上,組織開展日前電能量交易和實時平衡電力交易。建立輔助服務市場,探索開展電力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交易。進一步促進需求側響應與電力市場相結合,建立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如可中斷負荷)等電力需求側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機制。
1、中長期市場。主要內容與第一階段基本相同,并建立中長期輔助服務交易市場。中長期輔助服務交易以招投標或平臺競價方式為主,雙邊合同為輔。由調度機構根據系統安全運行需要,預測對輔助服務的需求,并向符合條件的服務提供商購買所需服務,采用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簽訂輔助服務合同并送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登記。
2、現貨市場
現貨市場由日前市場和實時平衡市場組成,作為中長期交易補充。根據市場培育情況和實際需要,研究啟動日內市場的必要性。
(1)日前市場
日前市場主要是對中長期實物合同交易之外的偏差電量,考慮網絡拓撲約束,組織開展集中競價交易并出清形成日前交易結果。市場交易主體在規定的時間前向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提交各時段賣電報價或買電報價。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根據市場交易主體的報價,以社會福利最大化或發電成本最小化為目標,形成滿足各類安全約束的市場出清結果。日前市場中,輔助服務的需求由調度機構進行測算,市場交易主體對輔助服務分別進行報價,調度機構按價格優先的市場機制購買,輔助服務的成本按“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計算。調用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所提供的額外電能量(增加或減少的上網電量)按實時平衡市場形成的正常出清價格與電能量市場聯合出清,日前的輔助服務交易僅結算其容量費用。
(2)實時平衡市場
1.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根據計劃電量合同和市場電量合同的分解曲線疊加形成次日各機組的初始發電曲線,并更新次日系統負荷預測,向市場主體公布。調度機構滾動給出每一個交易時段之后24小時負荷預測。發電企業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向電力調度機構提交機組次日各時段的平衡報價,包含上調報價和下調報價兩種。實際運行前1小時,電力調度機構根據超短期負荷預測,綜合考慮網絡拓撲約束、機組運行約束等系統安全約束條件后,以5-30分鐘為周期,基于調整成本最小原則接受平衡服務報價,保障下一運行時段基本的電力供需平衡和管理輸電阻塞,運行時段內小的負荷波動通過自動發電控制等輔助服務進行平衡。
電力調度機構在預計運行日內系統會出現持續數小時、較大不平衡電量的情況下,應對之后數小時的發電出力調整計劃予以估計和發布,以便于市場成員做生產運行狀態調整的準備。
實時平衡市場中,被調度機構接受的平衡調用按報價結算。市場交易主體實際發用電曲線與交易計劃曲線(含日內交易中標電量和平衡服務中標電量)之間的偏差量稱為不平衡電量,按照實時平衡機制形成的價格結算。不平衡電量的結算價格應考慮市場總體供需情況,采用不同的定價機制。當系統處于供大于求狀態時,機組增發電量或用戶少用電量,采用懲罰性結算價格,機組減發電量或用戶增用定量,采用常規性結算價格;當系統處于供不應求狀態時,則反之。由于輸電阻塞管理增加的成本由發電企業按照上網電量比重共同分攤。
3、電力零售市場。進一步建立電力零售市場,實現零售市場充分競爭。
(三)交易結算
中長期交易按合同約定結算,日前的輔助交易、實時平衡市場的平衡服務和不平衡電量按日計算、按月結算。由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提供結算憑據,由省電力公司負責電費結算。條件成熟時可根據市場主體意愿,選擇由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中長期市場和日前市場結算。
三、第三階段市場建設目標
(一)市場成員:進一步放開優先發用電計劃,相關市場主體應進入市場。
(二)電力市場交易模式:進一步健全日前市場和實時
平衡市場;完善電力金融衍生品市場;進一步完善電力零售市場。
(三)交易結算:由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提供結算憑據,根據市場交易主體意愿選擇具體結算方式。

責任編輯: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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