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全文印發(文)
今日,北極星電力網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發改委發布對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并公布《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準許成本核定辦法》。據悉,蒙西試點方案總體上與深圳試點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內容是:按
(二)運行維護費的核定。運行維護費是指維持電網正常運行的費用,包括材料費、修理費、職工薪酬和其他費用。運行維護費原則上按照各項費用分別核定。
1.材料費。材料費是指電網企業從事輸配電業務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備品、低值易耗品及生產用燃料等。
材料費原則上按監審時前三年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實際水平的平均值核定。
2.修理費。修理費是指為了維護和保持輸配電相關設施正常工作狀態所進行的修理活動發生的費用。
修理費原則上按監審時前三年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實際水平的平均值核定,各年修理費最高不超過當年固定資產原值的1.5%。
3.職工薪酬。職工薪酬是指電網企業為從事輸配電業務的職工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等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
電網企業工資總額參照監審時前一年自治區國資委確定的年度工資總額核定。
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分別按計入定價成本的工資總額和電網企業所在地省級政府規定的提取比例核定。
職工福利費、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最高不得超過計入定價成本的工資總額的14%、12%、2.5%和2%。
4.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電網企業提供正常輸配電服務發生的除以上成本因素外的費用。包括辦公費、水電費、研究開發費、電力設施保護費、差旅費、勞動保護費、物業管理費、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土地使用費、無形資產攤銷等。
其他費用原則上按監審時前三年剔除不合理成本后據實核定,各年其他費用最高不超過當年固定資產原值的2%。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