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全文印發(文)
今日,北極星電力網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發改委發布對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并公布《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準許成本核定辦法》。據悉,蒙西試點方案總體上與深圳試點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內容是:按
四、輸配電準許成本主要按照電網企業歷史成本,未來年度的預測成本,并參考同類型企業先進成本標準等情況綜合核定。
五、歷史成本指電網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主要以電網企業經審計(審核)的財務數據為基礎,按照成本監審結論核定。
(一)折舊費的核定。折舊費是指電網企業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輸配電固定資產原值和定價折舊率計提的費用。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成本監審核定。
計入定價成本的折舊費原則上按照監審時前一年輸配電固定資產原值和定價折舊率核定。
輸配電固定資產,是指經履行必要審批、決策手續建設的符合規劃的包括線路、變電設備以及其他與輸配電業務相關的資產。以下固定資產不納入輸配電準許成本核定范圍:未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建設的輸配電資產;從電網企業分離出來的輔業、多經及三產資產。
輸配電固定資產原值按規定進行過清產核資的,按財政或國有資產部門認定的各類固定資產價值確認。
定價折舊率的具體標準:2015年1月1日以前形成的固定資產參照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規定的折舊年限,結合內蒙古電力公司規定的折舊年限核定;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形成的固定資產按以下固定資產分類定價折舊年限核定(見附表)。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按5%核定。已計提完折舊仍在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算折舊費用。
內蒙古電力公司固定資產分類定價折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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