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售電側改革 理清售電公司盈利模式
電改逐漸進入深水區,售電側無疑是重中之重,高層下發《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顯示出了確鑿無疑的改革決心。《意見》明確提出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將成為本輪電力體制改
電改逐漸進入深水區,售電側無疑是重中之重,高層下發《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顯示出了確鑿無疑的改革決心。《意見》明確提出“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將成為本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熱點,能源君今天跟你談談售電側如何打開。
1售電側市場主體
除了天然存在的購電者之外,售電公司無疑是售電市場的主體。從相關文件來看,售電公司被劃分為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第二類是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第三類是獨立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底供電服務。
需要密切關注的是,配套五規定的第一類為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意味著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可以參加競爭性售電業務,那么如何保證售電公司間公平競爭?第二類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是否會導致配售不分?如何監管?這些問題都有待電改的推進而水落石出。
發電企業理所當然地要將自己生產的電力進行銷售,也就是說發電企業本身就是“發售一體”的企業;輸配電與售電必須分開這才符合“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架構;不擁有發輸配背景的售電公司實際就是輕資產的售電公司,屬于典型的中間商。
中間商是占據資源最少的,但也是最靈活的,未來售電市場商業模式的創新,顯然是主要來自于他們。
2第二類售電公司因何而存在?
從市場結構上講,售電市場一般分為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商業模式的基礎是準確定位自己的市場地位。
可以想象一下售電市場的交易形態:發電企業與大用戶、零售商通過批發市場開展較大批量的電力交易;零售商與小用戶通過零售市場開展較小批量的電力交易;零售商在批發市場上購買電力,然后轉售給不愿意或不允許參加批發市場買賣的用戶。從這個角度上說,發電企業就是批發商,售電公司都是零售商,不管它是哪一類或背景如何。發電企業如果不只滿足于電力批發業務,想批零兼顧,那就去組建售電公司,通過售電公司開拓電力零售市場。
許多未開展售電側改革的地區所開展的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際上只是批發市場的批發交易,沒有零售市場上的零售交易。廣東售電側改革的一個特點就是在電力市場交易中率先引入了售電公司,探索了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的同步建設和開放。
按照國際經驗,大多數居民與工商業用戶等小用戶不會實時對電能價格變化作出響應,缺乏專業人員,且全部參加與發電企業的直接交易會造成交易費用大。這是中間商存在的基本前提。
責任編輯:大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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