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售電公司的風險分析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拉開帷幕。電改9號文后,《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拉開帷幕。電改9號文后,《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頒布,將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推向高潮。各地售電公司遍地開花,做時代的弄潮兒,抓住機會,抓緊“搶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全國各省市售電公司至少已達2158家。誠然,售電業務的放開,市場的廣泛加入,經濟活力競相迸發,但是作為由社會資本組建的僅提供售電服務的獨立售電公司,相較于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和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其面臨更多挑戰和風險。
一 主體地位不合法的風險
根據現行《電力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供電企業在批準的供電營業區內向用戶供電。供電營業區的劃分,應當考慮電網的結構和供電合理性等因素。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能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作為部門規章的《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雖然賦予售電公司得以成立的條件和權利義務,但是在更高位階的法律尚未為其正名之前,其存在本身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 輸電線路風險
電力的輸送是售電的必備環節,輸電線路的架設和選擇是售電公司面臨的巨大風險點。售電公司若選擇自建輸配線路等設施將不得不面對前期搭建的時間和人員成本以及維護管理的風險;售電公司若選擇用電網的既有輸配設施,則需要向電網企業繳納費用并妥善處理與電網企業的關系。
三 運營風險
1、購售電合同簽訂的風險
(1)購售電合同的簽訂對后期合同履行、責任劃分等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簽訂合同本身存在諸多風險。簽訂合同的主體只能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約主體不適格,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合同內容如果遺漏了諸如受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違約責任約定等重要條款或約定不明確,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當合同簽訂所依據法律、合同主體、重要的事實發生變化而不及時訂立補充協議也將面臨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
(2)《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賦予售電公司受委托代理用戶與電網企業的涉網事宜。根據山西的規定售電公司入場交易前要與用戶簽訂委托購電協議。這個協議簽訂的必要性以及這個委托關系當中三方主體的地位、權利與義務的界定也存在上述所說的風險。
因此,售電公司承擔著要與用戶簽訂書面購售電合同并且審查合同簽訂主體、合同內容盡量完善并及時更新的挑戰和風險。
2、電費回收法律風險
作為售電企業,難免遇到用戶欠付電費,企業電費回收困難的風險。欠費除造成利息損失外,還拉低了售電公司的電費回收率、資金到賬率以及電費回收風險可控率等關鍵經營指標,嚴重的影響到公司利潤和員工利益,極大地妨礙了企業正常的經營運轉。
3、停電法律風險
購售電合同不規范,會引發停電法律風險。主要是未簽訂購售電合同或合同約定的停電免責事由不明確。未按照程序中止、恢復供電,造成損失引發索賠。由于第三者責任造成停電,售電企業舉證不利,導致承擔賠償責任。停電事故調查和處理不及時,造成人員傷亡和損失擴大,或者向有關部門匯報不及時,可能受到電力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相關責任人則承擔刑事責任。
4、觸電事故法律風險
(1)產權范圍內的財產損害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供用電合同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歸屬確定,產權人對自己所屬的供電設施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的責任,并對在其產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此,對于售電企業所屬供電設施上發生的財產損害,售電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觸電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在觸電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售電企業是否應當承擔責任,首先看是否是電力設施產權人,如果是電力設施產權人,警示標志缺失或是設置不規范,會認定為售電企業疏于管理,應當承擔觸電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而如果售電企業管理上有瑕疵,則需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5、電力設施維護法律風險
電力設施維護方面,極易發生糾紛,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