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營業機構可“先照后證”
《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已正式公布并開始實行。根據《決定》,供電營業機構可先領取營業執照再辦許可
《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已正式公布并開始實行。根據《決定》,供電營業機構可先領取營業執照再辦許可證。
《決定》第十四條明確提出,刪去《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九條第一款中的“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營業”的規定。同時,將《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承裝、承修、承試供電設施和受電設施的單位,必須經電力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在本次公布的《決定》中,國務院共對6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了修改,內容涉及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價格改革和實施普遍性降費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規等多個方面,以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現貨模式下谷電用戶價值再評估
2020-10-10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力用戶 -
PPT | 高校綜合能源服務有哪些解決方案?
2020-10-09綜合能源服務,清潔供熱,多能互補 -
深度文章 | “十三五”以來電力消費增長原因分析及中長期展望
2020-09-27電力需求,用電量,全社會用電量
-
PPT | 高校綜合能源服務有哪些解決方案?
2020-10-09綜合能源服務,清潔供熱,多能互補 -
深度文章 | “十三五”以來電力消費增長原因分析及中長期展望
2020-09-27電力需求,用電量,全社會用電量 -
我國電力改革涉及的電價問題
-
貴州職稱論文發表選擇泛亞,論文發表有保障
2019-02-20貴州職稱論文發表 -
《電力設備管理》雜志首屆全國電力工業 特約專家征文
2019-01-05電力設備管理雜志 -
國內首座蜂窩型集束煤倉管理創新與實踐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電線電纜制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變壓器互感器制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低壓微電網并網一體化裝置技術規范》T/CEC 150
2019-01-02低壓微電網技術規范
-
現貨模式下谷電用戶價值再評估
2020-10-10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力用戶 -
建議收藏 | 中國電價全景圖
2020-09-16電價,全景圖,電力 -
一張圖讀懂我國銷售電價附加
2020-03-05銷售電價附加
-
電氣工程學科排行榜發布!華北電力大學排名第二
-
國家電網61家單位招聘畢業生
2019-03-12國家電網招聘畢業生 -
《電力設備管理》雜志讀者俱樂部會員招募
2018-10-16電力設備管理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