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售電公司面臨哪些風險?
各地售電公司遍地開花,做時代的弄潮兒,抓住機會,抓緊搶錢,但是作為由社會資本組建的僅提供售電服務的獨立售電公司,相較于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和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其面臨更多挑戰和風險。獨立售電公
4、觸電事故法律風險
(1)產權范圍內的財產損害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供用電合同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歸屬確定,產權人對自己所屬的供電設施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的責任,并對在其產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此,對于售電企業所屬供電設施上發生的財產損害,售電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觸電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在觸電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售電企業是否應當承擔責任,首先看是否是電力設施產權人,如果是電力設施產權人,警示標志缺失或是設置不規范,會認定為售電企業疏于管理,應當承擔觸電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而如果售電企業管理上有瑕疵,則需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5、電力設施維護法律風險
電力設施維護方面,極易發生糾紛,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1)架空輸電線路跨越農村林木、房屋產生的相鄰權糾紛(如電磁環境侵權糾紛);
(2)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及空間通行權限制了不動產使用權人的使用,要求售電企業排除妨害或給予補償而產生的糾紛。
(3)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出現隱患無法落實責任人。
(4)電力設施設備維修前后未按規程操作,事后沒有書面驗收手續。
四、高成本的風險
進行售電業務,購電、輸配電等環節需要擔負較高的成本,對企業資金和發展運營提出了較大的挑戰。售電企業要擔負電力設施的搭建費用、材料費用、修理費、管理維護費用、職工薪酬、先行購電等費用支出,成本較高,售電公司必須面對在高成本下尋求用電大戶、實現盈利的挑戰和風險。
五、外部競爭
同為售電企業,獨立的售電公司還面臨著與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嚴峻的競爭形勢。售電側改革打破了電網企業的壟斷,改革過程也受到很多阻力。但是改革深入推進下,電網企業從被動抗拒到積極應對,一步步向好的趨勢發展。其利用自身優勢地位“背靠大樹好乘涼”,重要數據由電網發布、前期已形成的客戶關系、已有固定資產的低成本運營等優勢,使其在維護客戶關系、增加客戶粘性、提升隊伍資質和培育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售電企業要與電網企業進行競爭,以合理的渠道和價格購電,并尋找用戶以具有競爭優勢和利潤點的價格進行售電。價格戰、爭搶客戶都是售電企業需面臨的挑戰。
六、售電公司強制退出與用電安全
盡管《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規定了售電公司的強制退出機制,但是當售電公司不符合標準時,用戶原先簽訂的購售電合同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售電公司被強制退出,其所簽訂但尚未履行的購售電合同,需要另行征求合同購售電各方意愿,通過電力市場交易平臺轉讓給其他售電公司或交由電網企業保底供電。即當售電公司因經營不善、破產、陷入公司僵局等致使其違反交易規則而不能向用戶供電時,而其他售電公司不愿意承繼該合同權利義務,或者用戶對其他售電公司不信任、不滿意,各方在交易平臺上無法達成一致,用戶不得不面臨用電困境。即使問題能夠通過交易平臺或保底供電解決,用戶也許面對具有時間差的用電問題,直接影響其經營。而這種購售電的不穩定,一旦發生勢必會影響獨立售電公司的社會評價。
強制退出處理不當,則必然危害消費者的利益并傷及電力改革,對整個售電市場不利。而地方政府能否履行好市場監管的職責,克服監管規則不明、監管力度不足的問題,對售電公司的發展也起到重要作用。
綜上,獨立售電公司作為新的市場主體,具有無限的活力和可能,同時也面臨主體身份、輸電線路、運營管理、外部競爭與用電安全等多重挑戰和風險。成立售電公司應該是在充分分析防控風險的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而不是一時腦熱的沖動之舉。售電公司要加強風險評估和防控,做到全面綜合考慮,盡量降低售電風險。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