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1年的二類用戶綁定工作馬上要開展第三輪了,今年的用戶數量如預期中地呈現爆發式增長。截止至10月11日,已注冊過的新用戶數量超過4萬家
2021年的二類用戶綁定工作馬上要開展第三輪了,今年的用戶數量如預期中地呈現爆發式增長。截止至10月11日,已注冊過的新用戶數量超過4萬家。加上存量用戶3萬多家,今年總用戶數量突破10萬家應該是非常輕松的。
(來源:微信公眾號“淼爸評書”ID:miupapa_233 作者:猜猜我是誰)
但是隨之而來的,就是“爭議用戶”,即同時與2家或2家以上的售電公司簽署購售電合同的用戶數量也是直線上升。這里面原因很多,有的因為用戶對政策的不理解,認為多找幾家售電公司比較好,進市場的可能性更大(嘿,猜猜也很無語)。有的是因為簽合同的時候,沒有注意合同周期,一簽簽了3-10年的長約,想改的時候已經晚了........
這個問題其實前幾年也都有,前幾年大多會給用戶多一次選擇的機會,但是2021年的爭議處理方案,暫時還沒有公布。于是,猜猜利用休息日,給其他省份的朋友同學打了一圈電話,調研調研其他省份,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當然因為并非官方調研,調研范圍也受限于猜猜的朋友圈內容也都是猜猜轉述,難免有錯漏或者誤解。如果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批評指正。其他幾個省份的爭議問題,似乎沒有我們這里這么嚴重,當然也可能是調研范圍過小導致的。另外,我省用戶規模也是遠超其他省份,這些客觀上都會有影響。但是其他省份的一些做法,猜猜覺得還是有借鑒意義的。(省份排名就是猜猜打電話的順序,不分先后哈~)
首先,對于購售電合同爭議,處理方式都是自行協商,有話好好說。因為交易中心只是作為電力交易的平臺,有義務和權利審核合同及相關材料的有效性。但是如何判定爭議用戶,根據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編制的《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章“爭議的解決”中描述,只有找仲裁機構或法院來判決。(考慮到我省絕大部分購售電合同都采用此示范文本為基礎,相信這一部分內容都是相同或相似的)
對于雙簽或多簽的孰是孰非,猜猜覺得沒有必要再深究了,除非是能證明合同造假,不然都是有正式簽章的,白紙黑字的,都應該說是有效的。重點還是來說說,有啥方法可以避免,或者解決這個爭議問題。
方法一:先到先得型
以湖南市場為例,想要入市的用戶,先去網上注冊,申請秘鑰等。注冊完成后公示,然后就可以和售電公司確定綁定關系。而這個關系確認,是需要用到秘鑰的。這在理論上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用戶真實意愿的體現。之后,誰先綁定成功,在合同有效期內,是沒法再提交綁定申請的。(朋友告訴猜猜,一般來說,只有簽了購售電合同,售電公司才會替用戶去注冊申請,所以基本上就是先到先得,要有爭議也需要上一家售電公司同意,才能解綁。)
這樣的方法,好處是規則簡單。湖南的電力市場,與江蘇相比相對用戶數量也不多,這個方法很好的避免爭議的產生。但是對我省來說,一方面客戶群體太大,每個用戶都申請秘鑰,無論是產生的社會成本,還是對售電公司的管理(絕大部分用戶會委托售電公司去注冊申請,對大型售電公司來說,幾千個秘鑰的管理,想想頭皮就發麻),另一方面是公平性,這個規則明顯對人員配置較多的售電公司有利,可能明明是小公司先簽的合同,但是因為人手少的原因,反而是大公司先提交綁定,這不利于各個類型市場主體的公平發展。
方法二:推倒重來型
以河南市場為例,如果發生了爭議,用戶需要與之前的各家售電公司都簽署解除合同的協議,然后交給交易中心審核通過,才能重新獲得綁定的資格。之后才能重新選擇一家合作,再次簽署合同并提交綁定。
這個方法,理論上可以很好解決合同爭議問題。因為之前的合同直接作廢,也就沒有后續年份的煩惱。被“拋棄”的售電公司,也可以以簽署解除合同為條件,從用戶或者對方售電公司處獲取一定的經濟補償。而且各方協商后的成果,也能有效固化下來,不會出現每年綁定每年爭議每年都要協商的尷尬局面。
當然和上一種方法一樣,在面對我省龐大的用戶基數時,這種方法同樣會占用一定的社會資源,也會給交易中心帶來一定的審核壓力。但總的來說,不失為一種較為公平,且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方法三:一年一簽型
以四川、安徽市場為例,每年的合同范本都會根據當年的市場規則進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交易中心只認可最新版的合同(如修改較少,則也會認可上一年,具體視當年通知為準,大體是一年一更新),且執行周期都只有一年。
這個方法,可以說對于合同履約執行上,是最沒有風險的,大家合同范本都是基本相同的,而且每年修改的。不會出現因為規則改變,而導致長期合同無法執行的違約風險。
但是同樣的問題,10萬+家用戶,每年要跑一邊,這酸爽.......很可能造成部分小微企業無人問津的情況發生。
以猜猜的觀點來看,不妨將方法三與方法二結合。當交易規則出現重大變化時,不妨同步發布一款新版合同,明確針對規則變化,合同要如何變化,既可以免去各市場主體的迷茫,也可以確保規則變化能夠完好實施下去。畢竟我省的范本合同是在2017年發布的,與目前的市場規則也有很多的不適用了。
但是前提,因為考慮到我省用戶規模,必須要留給大家足夠的時間(猜猜朋友也吐槽,其他省份的交易規則和新合同范本也經常姍姍來遲,弄得后面大家手忙腳亂),所以就算真的要改版也建議在上一年年末,或新一年年初就公布。
但改版后,也未必就不會有雙簽的麻煩(當然相信這么多年的市場熏陶,大部分擁有了重來一次機會的用戶,不會再那么隨意的簽署合同了),那時就采用方法二,讓相關方的協商結果,有一個明確的,固化下來的成果。而不是每年都要重來一次。
以上就是猜猜今天的勞動成果了,不知道各位看官覺得如何。但是猜猜相信,咱們省里絕大多數市場主體,都是希望這個市場能夠長久存在下去的,所以有話好好說這個原則,肯定大家都會認可。做生意嘛,不就是你讓一步,我讓一步嘛。
原標題: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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