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三次降電價: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降2.36分/千瓦時
日前,江蘇省物價局發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表示自7月1日起,江蘇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36分;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03分。自9月1日起,江蘇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57分;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57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用電價格不調整。
詳情如下:
江蘇省物價局文件
蘇價工〔2018〕130號
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物價局(發改委、發改局),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精神,決定利用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停征地方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空間,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報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電價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自7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36分;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03分。自9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57分;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57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用電價格不調整。具體電價標準見附件。
二、自9月1日起,將山西陽城電廠一、二期送江蘇上網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354元(不含超低排放電價),落地電價為每千瓦時0.387元(不含超低排放電價)。
三、繼續對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加大上述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淘汰落后產能。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本通知規定的政策切實得到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1.江蘇省電網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2.江蘇省工業用電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3.江蘇省電熱鍋爐(蓄冰制冷)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4.江蘇電網輸配電價表(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5.江蘇省電網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6.江蘇省工業用電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7.江蘇省電熱鍋爐(蓄冰制冷)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8.江蘇電網輸配電價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江蘇省物價局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稅務局、省能源局、省能監辦。
江蘇省物價局辦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發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