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建市場四大問題解析
編者按 從計劃經濟到市場化改革,從集資辦電到主輔分離,從大干快上、跑馬占地到煤電建設項目急剎車、剎死車,電力建設火電施工企業鑄就了我國火電裝機逾10億千瓦的輝煌,也遭受著壓減煤電產能而引發的電源建
編者按
從計劃經濟到市場化改革,從集資辦電到主輔分離,從“大干快上”、“跑馬占地”到煤電建設項目“急剎車”、“剎死車”,電力建設火電施工企業鑄就了我國火電裝機逾10億千瓦的輝煌,也遭受著壓減煤電產能而引發的電源建設施工產能相對過剩的“陣痛”。據中電聯《電力建設企業經營情況調研報告》顯示,在電力建設“新常態”下,兩大電力建設集團火電板塊2016年利潤總額和營業收入利潤率較2015年出現“雙降”,資產負債率和已完工未結工程款呈現“雙升”。“兩金”居高不下、招投標行為不規范、合同條款不平等、已完工程結算難等市場現狀,使本應分享改革紅利的火電施工企業,卻游走于下行的邊緣,成為行業的弱勢群體累累受壓。究其個中原因,是行業缺乏明確的市場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劃分不清。
“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傳統發電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銳減,市場規模逐漸萎縮。2016年電建企業火電板塊利潤總額從2015年10.43億元下降至6.97億元,營業收入利潤率較2015年下降0.79個百分點,近半數火電施工企業虧損,生存和經營環境進一步惡化。根據預測,“十三五”期間,電建施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將大幅減少,部分企業生存受到挑戰。“十三五”期間僅火電建設項目營業收入將減少670億元,利潤總額減少16億元以上,全行業面臨生產經營的“寒冬期”。
電源建設市場存在四大問題
電力基礎設施建設作為電力生產的首要環節和重要因素,為我國電力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1998年以前,電力部作為電力行業管理部門,同時發揮著政府管理的職能,火電建設市場相對規范。2002年國家啟動首輪電力體制改革,伴隨著“廠網分開”,電力建設市場初步形成,市場競爭愈發明顯,盡管當時沒有明確的監管機制,但電建施工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有暢通的對話渠道,促進了電力施工管控能力的快速提升,形成了強大的火電施工能力。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用電需求猛增,各大發電集團規模化發展,發電建設項目數量及總容量激增,與此同時,過去的行業管理逐步被企業自行管理所取代,眾多不良的市場現狀和競爭“陋習”,也在市場監管的死角中滋生蔓延。
招投標不規范,“最低價中標”擾亂市場秩序。一方面,不可否認,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國內火電建設施工能力明顯過剩,部分企業存在極大的生存危機。在這種大環境下,火電施工企業迫于生存壓力,以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成本價”競標,一些項目的評標機構也對此聽之任之,加上監管缺位,評標機制不夠科學,存在缺陷,導致“低價中標”現象頻發。另一方面,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上半年,電建施工企業與工程業主博弈明顯。業主方不認可電建企業“零利潤”報價,普遍設定低于平均實際成本且不具透明度的“攔標價”,并采取“背靠背”、“各個擊破”的方式與火電施工企業開展“競爭性談判”達到壓低價款的目的,適應《招標投標法》中“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的違規條款。尤其是在當前壓減煤電產能的背景下,這種低于成本的“最低價中標”和違規行為,將導致火電施工企業陷入“入不敷出”和“坐吃山空”的兩難境地。
實際上,住建部等部門已印發多個相關文件來規范招投標行為,但監管職能的缺失和監管范圍的不明晰,導致了市場不規范現象的繁衍,這其中還包括不規范設定的投標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近幾年項目保證金的數額水漲船高,名目繁多,極端個案的投標保證金單個標段數額突破2000萬元。保證金征收標準任意設定、返還不及時等現象頻發,已嚴重危及火電施工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合同條款不規范,工程變更所增加的費用得不到補償。隨著工程設計深度問題而出現的標準提高,變更設計、變更材料等現象在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但所增加的費用卻往往得不到認可和補償。這些現象的發生與合同條款的不規范和不平等有著脫不開的干系。盡管住建部等九部委出臺了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等都有很詳細的標準和管理辦法。但這種國家標準和規定在火電建設市場上并沒有得到貫徹執行,或被招標方“視而不見”,亦或以五花八門的方式巧立特殊條款,采用合同單價和單列包干費用設定為固定價格的做法,不因市場、環境、政策變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調整,以“總價包死”的形式將經營和管理風險轉嫁給施工企業,增加了施工企業成本和安全生產隱患。一方面,工期、造價、質量都是重要的合同要素,但是工期的拖延、創建優質工程等增加成本的措施往往不與費用掛鉤,多投入的成本得不到認可補償;另一方面,招標文件的實物工程量和設計圖紙的實物工程量存在差異,這其中包括整個施工周期材料價格的浮動,即所謂的量差和價差,也得不到相應的認可。長此以往,電建企業得不到相應的費用補償,虧損履約工程項目不利于電建企業的良性發展。
目前在國際上通行的“菲迪克條款”,實際上是為平衡甲乙雙方關系而設定,體現了責任和風險共擔的原則。目前我國電建市場的合同條款均由甲方設定,調價空間被鎖死,合同的客觀、公正和科學性無從體現。不能客觀地對商務價格作調整,就是因為缺乏相應的市場規則和有效監管,造成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法律意識淡薄。
工程預付款執行不規范,導致項目啟動難度增大。在市場環境相對較好時期,工程的預付款付給相對規范,不存在扣減或付給滯后的問題。但隨著近幾年電建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的愈發被動,工程預付款呈現縮減態勢,甚至在一些民營企業承建的項目中出現“零”預付款或墊資的情況。即便以前些年足額收取預付款的條件,也難以滿足開展前期準備工作的資金需求。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施工企業只能通過銀行貸款來解決流動資金,加大了施工企業財務成本。背負不斷擴大的工程成本和施工風險,遭受保證金提額和預付款扣減的雙重擠壓,已成為目前電建施工企業普遍面臨的又一大問題。
以審計結果為結算依據導致結算周期延長,滯后電建企業效益回收。工程完工后,很多項目出現不能及時進行竣工結算的情況,有的甚至長達數年,竣工結算拖延半年至一年已成為常態。一方面,由于施工期間業主方以口頭承諾變更事宜而不出具書面變更或委托資料,有些變更雖然明確留待工程結算時解決,但隨著結算周期的延長,費用索賠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常常出現推諉扯皮現象,致使變更索賠工程量簽證過程非常艱難。另一方面,電建施工企業與業主單位在人工費調整、材料價差、趕工費、優質優價、合同外工程量差、工程預算定額標準等方面的理解也存在較大分歧,轉移財務經營風險的事項也經常發生,也是雙方結算困難的重要原因。
工程審計的初衷是保證竣工項目費用真實、合規,維護國家及項目各市場主體利益及市場公平。但目前一些審計單位的審計費用往往與審減額掛鉤,業主方單方面委托的第三方審計過程中經常出現有失公平公正的做法,如隨意增加審計次數、延長審計周期,甚至出現要求審減額達到預定值的情況。業主單位、施工企業及審計單位三方關系錯綜復雜,也是產生不規范及腐敗行為的重要環節,導致項目竣工結算周期一再延長,這期間的資金投入只能靠施工企業自籌解決,效益回收滯后客觀加大了施工企業的經營成本,這些也都是電力工程建設市場不規范的現象。
電建行業亟待完善監管
在當前煤電項目停緩建的背景下,加強對火電板塊傳統建設項目的市場監管尤為重要。“最低價中標”不止是電建市場的“陋習”,同樣也存在于市政、公路甚至民生工程。“最低價中標”的招投標方式,不僅容易導致“劣勝優汰”,擾亂市場秩序,降低企業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同樣也會埋下安全質量隱患,引發更嚴重的后果,百害而無一利。
當前,為疏導電建行業產能過剩,國家提出“走出去”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為我國電力施工企業創造了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部分企業在“走出去”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把“陋習”也帶到了海外。惡性競爭不僅將利益讓位于別國,使其坐收漁翁之利,還徒增我國企業“走出去”的風險,甚至有損國家形象。
沒有規則就沒有敬畏,電力建設市場不規范現象叢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市場監管的缺位,規則的缺失。電力建設市場亟待完善監管,應盡早明確或建立電力建設市場行業監管機構,明確其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結算等市場各個環節相關行業監管職責;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電力建設招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行業監管規章制度,開展招投標、工程結算等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場各方主體的自律行為,協調解決招投標及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市場爭議,確保電力建設行業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在規范招投標行為方面,建立完善科學的項目中標機制,按照“綜合最優中標”原則,加強推行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力度,加強概預算水平和工程成本分析;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方面,敦促市場各主體嚴格執行九部委頒布的建設工程合同范本,規避合同條款有失公平及執行隨意等不規范情況發生;在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方面,有效利用現有信用監管平臺,及時反饋曝光有違市場誠信原則的行為和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運行環境。
電力施工企業任重道遠
面對嚴峻的生存環境,電建施工企業任重道遠,仍需“內”“外”求索。
所謂對“內”,一方面是抓好企業的兼并重組和僵尸企業出清,整合企業資源,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就目前施工企業總體情況而言,即便“走出去”釋放了部分產能,但國內建設能力依然過剩,所以處理無效資產和深化企業內部整合勢在必行。應本著“救人不救企”,對業主和社會負責任的原則,刀刃向內,大刀闊斧地剔除無效資產,提升資源整合能力,加速淘汰落后產能,盤活存量資產,卸下包袱,輕裝上陣。
另一方面,電建施工企業自身應加強創新管理,提質增效,調整業務結構,拓展業務領域,實現多元化發展。在國內不再坐等火電項目,積極拓展新能源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業務;同時延長產業鏈,從過去單純的火電廠施工,將業務范圍延伸至檢修改造、運維調試及相關產業鏈。
企業的自我優化離不開外部環境支持。當前,電建施工企業在開展非電業務和PPP項目時面臨著資質受限、融資困難等障礙。電建施工企業非電業務資質少,導致承接“一手單”有難度,目前只能承接分包項目。同時,由于電建施工企業長期處在惡性的競爭環境下,積累少,家底薄,財務狀況普遍較差,難以依靠自身的資本優勢來爭取項目,也沒有積累和能力來撬動市場,更無法通過投資行為來拉動市場。因此,在資質、融資能力上都難以在非電業務拓展上取得進展。但實際上,電力建設工程技術含量高,建設難度大,專業門類廣,電建施工企業已積累了豐富的施工經驗和完備的施工裝備,因此,國家在“去產能”的特殊時期,應考慮為電力施工企業出臺相關配套政策,促成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與基礎設施建設等行業資質的互認相容,降低融資門檻,暢通融資渠道,為電建施工企業開拓非電業務掃清障礙,提供幫扶。
所謂對“外”,是借著“一帶一路”的東風,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據相關專業機構對比中國經濟發展投資強度測算,“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未來固定資產投資需求介于9萬億美元至21萬億美元之間,市場空間巨大。目前,我國電力建設企業在海外市場拓展已經初具規模,2016年末,兩大電建集團已簽約國外合同金額近12000億元,約占全部合同金額的40%。
當前我國電建施工企業的海外市場主要在海灣、東南亞以及非洲等中等、欠發達地區。根據以往經驗,我國企業的主要競爭對手是日韓企業。與其相較,雖然我國企業施工能力和技術裝備與之相匹敵,但日韓企業多以行業層級參與競爭,國家行為的支持力度大,行業倡導和相關機構主導力強,行業管理和金融支持政策使我國電建施工企業只可“望其項背”。電建施工施工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除了加強自我約束,避免無序競爭外,仍需國家相關支持政策的盡早落地,加強行業引領,引導電建施工企業有序參與相關國家電力項目投資建設,暢通融資渠道,加強海外市場監管,提供及時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務,以“國家行為”支持和幫助更多電建施工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為我國電力建設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
不念過往,不懼未來。電力建設施工企業的經營困境只是我國經濟發展階段性矛盾的具體表現。推進企業精細化管理,積極疏導產能,“內”“外”求索,電建之路雖不平坦,但前景依然光明。
責任編輯:lix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