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1 簽訂合同成立并不表明合同生效,但是合同內容是否真實,是否你自愿簽署,是你真實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沒有單位強迫你簽署),如你所說,工資在合同中為1300元/月,而實際你們領取的工資并不止那么點,那么合同內容就不真實。
2 合同內容不真實,本屬無效,為了怕查而簽訂這樣合同實屬以“合法的手段掩蓋非法目的”。
3 你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與單位協商簽署其他形式合同
4 合同無效,屬于法定解除合同情形,至于經濟賠償怕是沒有,但是你可以按照原有的工資要求補償 例如您原先2300一月,而實際只拿到1300一月,那每月少領取的1000元可以得到補償
5 勞動仲裁向工會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完畢,希望您能解決不順心的事情,開心!
這樣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本律師負責任地回答你: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略(二)略(三)略(四)略(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你所介紹的情況,都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因此你所說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你應該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你和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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