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取消電網企業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
江蘇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電網企業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加快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電網企業提供的輸配電及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應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向用戶變相收取費用。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計量裝置校驗費;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費交費卡補辦工本費、居民用戶上門復電服務費,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對于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加快退還用戶臨時接電費。電網企業應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退還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詳情如下:
省物價局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價工〔2018〕10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物價局(發改委、發改局),省電力公司:
為切實把《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實到位,國家發改委分別下發了《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關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732號),部署了5項降價措施。我局高度重視,先后下發了《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價工〔2018〕52號)及《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價工〔2018〕89號),積極落實國家政策,現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787號),進一步簡政放權、創新監管、優化服務,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電網企業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
電網企業提供的輸配電及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應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向用戶變相收取費用。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計量裝置校驗費;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費交費卡補辦工本費、居民用戶上門復電服務費,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電網企業已經為電力用戶提供計量裝置校驗、復電服務超過三次且不屬于電網企業責任的,由用戶承擔相關費用。
二、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的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目前,一些地方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國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必須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規范,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
對于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向電網企業繳納的電費并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各級價格部門要在對轉供電主體進行行政指導的基礎上,會同當地供電部門,對其收費行為進行走訪督查:一查國家和省降價措施是否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二查公攤電費是否合理,轉供電主體收取電費應不高于其向供電部門上交的電費;三查收費是否經過協商并按期(原則上與供電部門收費周期統一)公布電費清單。請各地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確保8月底前對當地大中型轉供電主體督查到位,10月底前對所有轉供電主體督查完畢。
三、加快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
(一)加快退還用戶臨時接電費。電網企業應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退還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因用戶銷戶等原因無法退還的,電網企業應在營業網點、當地主要媒體上依法公告,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在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后仍無法退還的,沖減省級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
(二)開展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政策落實情況檢查。省電力公司要于7月底前將全省并網自備電廠名單(區分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和其他兩類)、系統備用費減免政策落實情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繳詳細情況報我局。我局將適時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系統備用費減免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是《政府工作報告》的明確要求,是必須堅決完成好的重大任務。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對照國家和我省文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狠抓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有效的辦法,切實增強一般工商業用戶獲得感。
(二)協調配合。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宣傳解釋,務求取得實效。
(三)落實責任。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電網公司要加強對各級電力公司的指導。對于執行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
(四)加強監管。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轉供電加價行為的監管,督促指導有關主體完善制度,規范收費行為。對督查發現的轉供電主體的違規加價行為和收費不公示行為要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嚴格處罰;并建立相關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將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和省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納入全省及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及我局門戶網站對外公示。
各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于8月底前將本轄區降價措施執行和督查情況報我局,我局將及時向國家發改委報告并向省政府減負辦匯報溝通,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說明相關政策落實效果。
江蘇省物價局
2018年7月25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