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改,用什么來衡量成敗!?
國家電改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防止因動用市場力而導致的市場失靈,要防范某些參市場成員利用市場力,操縱市場價格牟取暴利。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持續至今,售電市場的放開令人矚目。實際情況是,在售電主體積極參與下,雖然大用戶直購電已經形成一定體量,但也暴露出很多問題,甚至可以用舉步維艱來形容。
01、不能因爭權耽擱改革
“9號文”發布至今,相關部門出臺了很多配套文件,但在改革進行中,有三大矛盾不能回避,在各方博弈中,反而耽擱了電力體制改革的進程。
一是各級政府不同部門間不協同,如國家發改委內不同部門,地方政府的經信委、發改委之間的不協同等等。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改革目的、手段的理解存在差異。中央政府希望通過市場來配置資源;而地方政府理解僅僅是降電價,希望通過推動電力市場降價,改善投資環境,防止經濟下滑,而不是由市場形成價格,讓價格調節市場的供求關系。三是電力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前者希望形成國家與省級市場的架構,而后者則希望以區域市場為主;前者希望成立電網公司全資公司的交易機構,而后者希望成立股份制的交易機構。這些矛盾的本質是爭奪對電力資源配置的權利。事實上,交易機構是市場規則的執行者,不應該有任何利益相關方參股;對市場規則的訴求應在市場管理委員會上表達。如果我們在改革的初期,糾纏于交易機構的股權,可能整個改革跑偏、走彎路,而且不要給未來交易機構真正獨立留有后遺癥。是搞國家電力市場還是區域市場,應該尊重市場成員的選擇權和市場自然發育過程,哪一級市場交易量做大了,這個市場就形成了。當前我們不應糾纏于做市場的權利,而是應考慮如何讓市場盡快的動起來。
在市場改革過程中,很多矛盾集中在政府層面,政府部門如果不改革,會嚴重影響其對市場治理的效率。因此,相關部門不能沿用計劃經濟的思路來考慮市場,要轉變思維方式。作為公信權力代表的政府,必須要把權利的分配界定好,并協同好內部部門間的關系,先不要爭權奪利,而應致力于完善市場規則,激勵市場成員進行市場交易的意愿,然后讓交易機構去推進。對于可能出現的問題,先不要陷入無謂的爭論,可以在市場發展過程中,等到問題暴露出來之后再逐步解決,完善相關制度。
先把市場推動起來,已經成了當下各方的共識。因此,相關部門需要設計出一套各方認可的制度安排,在這個制度之下,所有市場主體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通過規則之下的相互博弈、合作,最終找到市場的均衡,形成競爭性交易價格,這才是真正的市場機制,如果仍用“有形的手”去配置資源,就會把簡單問題復雜化,最終導致改革步履維艱。在制定規則方面,政府不能總是關起門來自己搞,應動用社會智庫的力量,讓專業人士設計市場,讓市場管理委員會通過投票選擇市場模式。
2、衡量成敗需有標準
一段時期以來,對電力市場該怎么建設、電力體制改革該如何推進更有效,業界一直存在各種聲音。在我看來,一定要明確電力體制改革的紅利到底在哪里,明晰衡量電力體制改革成敗的標準等關鍵問題,才能有利于下一步電力體制改革順暢推進。
綜合考慮,決定未來改革成敗的標準,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能否促進新能源結構的清潔化轉型?
二是能否提高能源生產與消費的效率?要通過市場競爭的方法來提升能源效率。
三是能否促進市場交易量放大?但決不是簡單地降電價,即使市場價格降得再低,如果量不大,也沒有意義。
四是能否給予市場充分的選擇權?
五是能否形成合理的交易成本?比如如何形成合理的過網費。
六是改革創造的社會福利,能否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均衡分配?電改后導致發電廠虧損,或者消費者利益受損,都不是我們想看到的,這一點特別值得主管部門反思。
七是能否充分提高發輸配電資產的利用效率?只有這種效率的提高,才能降低電能生產、傳輸的成本,獲得改革的紅利。
八是能否正確地引導電力規劃?市場機制不僅是對存量資源的優化配置,更重要的是對投資有效性的激勵。
3、“互聯網+”創造平等、高效競爭
電力市場是一個自然發育的過程,這就要賦予市場選擇權,通過自然選擇形成最好的格局和規模。在我國建設電力市場初期,需要先從大用戶直購電和售電市場培育入手,開展中長期電量交易;第二步應推進單邊現貨市場建設,在條件成熟后,再擴大到發電與用電的雙邊現貨市場交易,最終實現供需的分時平衡。而當前形勢下,推動電力市場的抓手就是推進大用戶直購電和售電市場建設。但千萬不能以計劃的方式推進市場建設,干預市場交易行為,應嚴禁某些地方政府出面拉郎配,而要以市場的方式、通過市場機制形成價格。應建立“先市場、后計劃”的市場培育機制,激勵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而不是政府人為控制市場交易規模,市場交易量應該是市場成員選擇的結果。要充分利用好“互聯網+”平臺,擺脫地方政府的干預,創造平等、公平、高效的電力市場交易平臺。在當前我國產權改革尚不到位的前提下,大用戶直購電可能面臨“人情電”腐敗風險,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應通過隱名報價的方式匹配發電企業與大用戶的交易,通過現貨市場形成價格驅動下的供需平衡,建設“互聯網+”的電力交易平臺。
面向未來,在實施電力市場建設中,應按以下順序漸次推進:
第一步,用“互聯網+”的手段打破地方政府干預,通過推動大用戶直購電和售電市場開放,讓市場自然發育帶動相關問題的解決。按照傳統場外交易方式推動大用戶直購電,成本高,效率低,還存在著非理性的風險。在“互聯網+”電力市場交易平臺,采用動態隱名報價、供需高低匹配成交的方式,將全面提升交易的公平性、高效性,促進市場交易公平公正地在陽光下規范運行,防范暗箱操作,提升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
第二步,加快現貨市場的建設。以現貨市場形成的分時電價,引導用戶以友好的用電行為消納新能源發電,促進中國能源結構清潔轉型;引導用戶以友好用電的方式提升發輸配電資產的利用率。現貨市場形成的分區價格能夠調節電力供求在空間上的合理布局,有利于電網的安全;以現貨市場的分時節點價格和輔助服務價格,引導電力需求側響應和儲能產業發展。沒有現貨市場的價格,就沒有智能電網的互動,智能電網技術價值難以實現。
早在上一輪電改時,國內就進行過華東現貨市場的研究,目前技術上、軟件上不存在問題,已具備實施的技術基礎條件。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防止因動用市場力而導致的市場失靈,要防范某些參市場成員利用市場力,操縱市場價格牟取暴利。為此,應采用激勵相容的機制設計理論,建立獎勵函數,以市場成員報價距離其真實成本的差距為標準,價格申報越接近、獎勵越多,越遠離、懲罰越大,激勵市場成員申報報價反映其真實的邊際成本、合理地反映市場供需關系,確保電力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期待我國電力市場改革釋放巨大的紅利,有力推動我國供應側的改革。
責任編輯:滄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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