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明確擴大峰谷電價差 峰谷價差套利模式獲官方認可
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標志著儲能行業終于盼來了“擴大峰谷電價差”,儲能企業目前應用最廣泛的峰谷價差套利模式也終獲官方認可。
將推動儲能發展
《意見》提出,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銷售側峰谷電價執行范圍,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
“用峰谷差別電價引導消費,是錯峰填谷,降低供電整體成本,節約資源,高效用電的有效做法。在峰荷壓力大的地區,進一步增大電價的峰谷差,會更有力地引導用戶合理調整用電時間,使社會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原所長、研究員周大地表示,部分地區為了保證為時不長的高峰負荷,還建設了長距離輸送設施,但由于利用率過低,使供電成本大幅提高。“鼓勵用戶錯峰用電,減少了過多投資,提高電力系統應用效率,是整體降低用戶平均用電成本的科學方法。”
據悉,6月21日成功并網的江蘇省鎮江丹陽建山儲能電站,就是利用電網的峰谷價差來降低企業的用電成本。該項目負責人表示,目前江蘇省用電峰谷價差已超7毛錢,靠這個差價基本能覆蓋電池的投資費用,具備了商業化運營的條件,可以通過市場手段減少電網的投資和企業的用電成本。“建山儲能電站將幫助電網實現峰谷用電的均衡,補充電網的高峰缺口,同時也能幫助工業企業在用電高峰、甚至在限電時作為備用電源。”
實際上,峰谷電價差套利是儲能最基本的盈利方式。中國能源研究會儲能專委會主任委員陳海生說:“拉大峰谷電價差之后,儲能企業可以通過買低谷時的低價電,出售高峰期的高價電來獲得更多的利潤。同時,隨著峰谷電價差的拉大,儲能市場的規模將會越來越大。”
江蘇天合儲能有限公司總經理祁富俊也認為,近年來隨著儲能系統成本不斷下降,已逐漸接近實現盈利的臨界值,此次《意見》的發布,無疑是錦上添花,不僅肯定了峰谷套利的商業模式,還要求提高峰谷價差,這為國內儲能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絕好的條件。
后續政策尚需跟進
除了峰谷電價差套利,調峰、調頻以及電力市場其他輔助服務也是儲能產業可行的商業模式。其中,可再生能源并網儲能應用主要集中在風電、光伏裝機規模較大但同時棄風、棄光率也居高不下的“三北”地區,主要的作用是削峰填谷、輔助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電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則是“躲”在火電機組之后。
雙登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積極挖掘盈利模式較好的項目,比如率先尋找做峰谷差項目的機會,同時還將積極參與電網輔助服務如需求響應和調頻等。此外,雙登集團在新能源發電側輔助消納方面也進行了大力部署。
在祁富俊看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2018年國內儲能產業已經處在爆發的前夕。儲能系統應用范圍廣泛,無論是發電側的新能源整合,配電側的調頻調峰還是用戶側的削峰填谷,在未來都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但是,國內的儲能事業還需要時間和示范項目,對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可行性進行驗證,同時需要借鑒國外成功的項目經驗,穩且快的發展儲能行業。
“現行的電力市場難以對儲能應用所實現的價值進行量化,儲能在市場中也就無法真正實現其作為商品的屬性。因此,對于大多數的儲能應用場景來說,確立儲能的參與身份是第一步,制定合理的價格補償機制則更為重要。”在陳海生看來,儲能實際上做了三件事,一是保障電網安全,二是削峰填谷,三是提高電能質量。但是,目前只有峰谷電價比較明確,儲能的其他價值并未體現,比如容量電價、輔助服務電價等。
祁富俊則期待更多具體性的政策或者規則落地,例如集中式儲能電站或分布式能源微電網參與配電網調峰的具體交易模式和價格,儲能各項應用中可能存在的補貼等。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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