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 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7〕31 號)精神,推進我區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完成省、市下達我區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 年前達到峰值,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順應綠色低碳發展國際潮流,將低碳發展作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采取積極措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強化低碳引領,推動能源革命和產業革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 年,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 年下降20%,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持續增強。力爭我區部分條件成熟的重點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部分重化工業2020 年左右與全省同行業同步實現碳排放達峰,全區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順利融入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和全國統一碳市場。
二、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三)加強能源碳排放控制。嚴格實行全區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目標雙控管理,以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和發展清潔低碳能源為主要路徑,努力實現“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到2020 年,力爭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 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機關事務辦,各鎮、街道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鎮、街道落實,不再列出。)
(四)大力推進能源節約。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能效標識制度,推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和節能低碳產品政府強制采購,推進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開展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和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谩I钊雽嵤┤f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質監局、區機關事務辦。)
(五)大力推進優質清潔能源基地建設。科學有序推進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創新頁巖氣勘探開發模式,積極推進重點區塊的勘探開發,建設川南地區頁巖氣勘查開發試驗區。壓減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國土資源分局。)
(六)擴大清潔能源綜合利用。統籌推進電力、燃氣、熱力、供冷等一體化集成互補、梯級利用,以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為重點,構建大規模集中利用與小型分散利用并舉的新型能源利用體系。加快工業節能升級改造,以鍋爐、電動機、內燃機等關鍵用能設備為重點,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積極推進電能替代和余熱、余壓、余能綜合回收利用。延長天然氣產業鏈,提高民用、交通、分布式能源、工業領域天然氣消費比重。積極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實施電能替代工程。(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環保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
(七)推動能源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推動電力、油氣體制改革,創新清潔能源建設管理機制,最大幅度減少棄水、棄風、棄光現象。積極穩妥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促進能源要素高效配置,擴大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培育購售電主體,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放開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推動油氣管網及接收、儲備設施建設投資多元化。(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環保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
三、建立低碳產業體系
(八)加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促進工業提質增效,實施“中國制造2025 瀘州市納溪區行動計劃”,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等高附加值產業,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企業提品質、創品牌。加快傳統產業技術改造,促進優勢產業邁上中高端。推動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產能轉移,遏制低端產能盲目擴張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提高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優先發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技術孵化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服務型制造業發展。實施“互聯網+服務”,鼓勵發展生態環境修復、碳資產管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興服務業。實施“綠色瀘州市納溪區”旅游行動計劃,大力發展現代旅游業。(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科局;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文旅局。)
(九)控制工業領域排放。到2020 年,全區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化工、建材、造紙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在工業生產領域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到2020 年,力爭全區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積極參與實施國家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改進生產設備、工藝和技術,發展替代產品,壓縮過剩產能,積極研發并推廣應用控制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技術,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逐步探索有序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范,做好相應的環境風險評價。(牽頭單位:區經科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質監局。)
(十)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在全區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控制農業生產過程化肥用量,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 年,實現全區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達到峰值。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農田甲烷排放。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鼓勵農村使用沼氣能源。加強養殖設施標準化改造,推進畜禽標準化示范場建設和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到2020 年,規?;B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90%以上。適時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牽頭單位:區農業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
(十一)增加生態系統碳匯。推進大規模綠化納溪區行動,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工程,全面開展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增強全區森林碳匯和濕地固碳能力。到2020 年,全區森林覆蓋率超全市平均水平。(牽頭單位:區林業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農業局。)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十二)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按照建設生態城鎮、推廣綠色建筑、發展綠色交通、完善市政設施、傳承歷史文脈的發展思路,融入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理念,統籌規劃城鄉建設,推進管理創新。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積極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和低碳發展規劃,制定低碳發展考核指標。城市規劃區居住建筑執行65%的節能標準。以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筑質量、防止大拆大建為重點,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到2020 年,城鎮5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和近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或綠色化改造。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到2020 年,力爭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大型公共機構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5%,重點監控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30%。開展綠色農房與綠色生態村鎮建設試點示范,引導農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創建綠色能源示范區和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積極發展綠色建材產業,推廣綠色施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科局、區交通局、區委農工委、區機關事務辦。)
(十三)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構建全區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和以低碳運輸方式為主的低碳物流體系。全面提升長江黃金水道通行能力,完善內河航道體系和現代化港口體系,研究推進長江航道等級提升,改善航道通航條件,推進石龍巖綜合物流港口建設,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強公路和鐵路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路網布局。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發展“共享單車”等綠色出行。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到2020 年,公路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 年下降4.5%,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 年下降10%。鼓勵公共機構、私人和企業使用新能源汽車,完善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區交通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機關事務辦。)
(十四)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加大城鎮、鄉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收轉運設施建設力度,全面推行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加強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對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實施全過程監管和無害化處置。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采用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探索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城管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科局、區環保局、區衛計局。)
(十五)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倡導簡約生活。大力宣傳和倡導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健康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居住,普及低碳居住知識,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出行,鼓勵“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 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 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經科局、區水務局、區文旅局。)
六、積極建設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
(十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省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管理規定,推動建立與國家、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體制相銜接的市級管理制度,完善工作體系。根據上級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結合區情分解下達任務,督促符合納入標準的重點排放企業參與國、省、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做好碳排放配額管理。積極運用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加強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納興集團。)
(十七)探索碳金融創新。支持金融機構與碳交易機構開展合作,探索碳金融創新產品,發展碳基金、碳債券、碳信托等業務,探索碳排放權質押融資、碳遠期合約交易等業務,適時開展碳期貨、期權等研究。(牽頭單位:區金融辦;責任單位:納興集團、人行瀘州市納溪區支行。)
(十八)強化基礎支撐能力。培養壯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以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制度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能力建設為重點,積極開展碳市場建設相關培訓和交流合作,為推動全省碳市場建設作出貢獻。(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統計局。)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十九)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引導全區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a。增強納溪經濟開發區、瀘州高新區納溪科技園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在低碳試點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重點地區,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范應用。(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科局;責任單位:園區管委會、區教育局。)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二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按照四川省統一部署,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全區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全區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定期組織編制區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建立完善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統計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
(二十一)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推動區級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鼓勵全區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
(二十二)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加大區預算內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嚴格執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及相關政策,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嚴格落實有利于低碳發展的稅收和價格政策。(牽頭單位:區經科局;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衛計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機關事務辦。)
(二十三)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國際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依托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和相關專業機構,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推進全區相關機構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各領域的國際國內合作,加強人員交流,培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低碳進課堂”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知識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經科局、區人社局、納興集團。)
九、廣泛參與國際國內合作
(二十四)努力擴大合作領域。按照四川省統一安排部署,努力擴大我區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的領域,在清潔能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生態保護、低碳智慧型城市、氣候適應型農業、綠色市場培育、防災減災等方面,通過合作,扎實推動全市實現低碳轉型。(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氣象局。)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二十五)積極推進務實合作。按照四川省統一部署,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對話交流,廣泛開展與國際組織的務實合作。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我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全面深化與其他市區的友好合作,通過交易機構股權合作、共建項目、共同參與重大課題研究和培訓等方式,切實提升我區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實力。(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經科局、區環保局、納興集團。)
十、強化保障落實本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好納溪區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各鎮(街道)要將全區下達的碳排放控制目標納入本級年度計劃和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切實抓好落實。(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級各部門。)
(二十氣)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要加強對鎮(街道)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區直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各鎮(街道)、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級各部門。)
(二十八)加大資金投入。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全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牽頭單位:區財政局;責任單位:區級各部門。)
(二十九)做好宣傳引導。加強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全國低碳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全民低碳意識。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媒體人員專業傳播培訓,提升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文旅局;責任單位:區級各部門。)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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