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公司“暴利差價”模式引熱議
5月30日下午3點多,重慶渝西港橋電力公司為永川港橋工業園區一家科技公司成功供電。作為重慶市首批掛牌成立的三家售電公司之一,重慶渝西港橋電力公司實現了售電業務零的突破,正式進入了售電“角色”。
此時,距離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批復重慶市、廣東省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已經過去了近半年時間。
重慶的售電側改革試點過程中,售電公司和電網公司因為結算、輸配電價等問題一度爭執不下。相較于此,廣東的售電側改革顯得“順風順水”——在3~5月的三次月度電力集中交易中,引入了售電公司參與競價的成交電量占到了總交易量的73%,電廠向需求方讓利的5.3億元多被售電企業獲得。
正因如此,關于售電公司“暴利”的說法亦在業內被廣泛討論。
“售電側市場開放才剛剛起步,此前的利益格局調整后,不可避免會出現很多問題。”國家發改委電力體制改革專家咨詢組專家、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重慶、廣東兩地的售電試點中,其售電側市場還不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市場各方對于售電側改革的規則制定還在摸索中,出現的相關問題也要繼續完善。
廣東售電 “暴利”試驗
雖然全國各地已經注冊成立了近500家售電公司,但現在真正能夠參與售電業務的公司并不多——重慶3家、廣東13家。
在廣東經信委批復的這13家售電公司中,以粵電力、華能、華潤電力、中電投等8家國有發電企業成立的售電公司為主,一家民營發電企業成立的售電公司,另外還有新奧(廣東)能源銷售公司、深圳深電能售電公司、深圳兆能供電服務公司3家民營企業,以及廣州經濟開發區成立的廣州穗開電業公司。
按照廣東省的計劃,2016年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為420億千瓦時,約占廣東電網全年售電量10%。其中280億千瓦時為年度長協,140億千瓦時為月度競價。
此后,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組織了3~5月的三次月度電力競價交易,這些售電公司也參與其中,開創了國內售電公司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先例。
數據顯示,廣東已經完成的三次集中交易,總成交電量為39 億度。其中售電公司共成交電量28.4億度,占比73%;售電公司獲得的電量也由3月的65%上升到5月的83%。
正是這三次交易,讓售電公司得到超預期的盈利,引發了業內廣泛關注。
“電力供需端訴求不一,現在火電發電形勢嚴峻,電廠希望爭取更多交易電量保證利用小時數,價格申報比較低。”一位參與交易的火電企業人士告訴記者,但用戶端可能對電價敏感度低,并沒有預期過高的降價幅度。另外發電企業在競價策略的專業性上仍不及售電公司,出現了大幅度的非理性降價。
以3月的交易為例,發電企業申報的電價平均申報價差達到了0.429元/度,但是用戶申報的平均申報價差只有0.0244元/度,兩者之間的差價高達0.4元。隨后在4月、5月的兩次交易中,這一價差分別為0.382元和0.481元。
在廣東以往的電力直接交易中,交易的價差電費會全部返還給發電企業。在引入售電公司之后,其返還規則也發生了改變:價差中的75%返還給發電企業,25%返還給用戶。
在前述發電企業人士看來,這一規則改變的初衷是將發電廠降價讓利,分出一部分讓終端用戶享有。但是,由于售電公司和被代理的企業用戶基本上簽訂的是長達一年的售電協議,每度電電價降幅也只有1~3分錢。所以,返還給用戶的價差電費基本上都被售電公司獲得。
該人士直指廣東電力直接競價交易市場規則欠缺,各方混戰,電廠則敗得一塌涂地,售電公司在最開始的“混沌”格局中明顯受益,利益分配不均。
有機構測算,三次交易電廠向需求方合計讓利5.3億元,其中預計有近4.5 億元被售電公司獲得。平均計算,一度電售電公司就能賺取超過0.13元的差價收益。
正因如此,一些研究機構甚至發文直呼:售電公司進入“暴利時代”!
“目前來看廣東售電公司獲得的盈利的確很可觀,這也說明各方對于市場預期有偏差,售電側參與交易初期的市場模式和機制都不完善。”曾鳴告訴記者,售電側改革的目的是放開售電業務,形成競爭的市場主體,最終讓終端用戶享受改革紅利,而不是讓售電商獲得不合理利潤。
曾鳴預計,隨著更多的電力大用戶參與到直接交易中來,售電代理市場競爭加劇,售電公司的高收益會被攤薄,僅憑“低買高賣”模式也將難以為繼。
重慶博弈“結算權”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廣東售電公司在三次交易中大賺一筆,仍然沒有開具發票結算的權利。根據廣東經信委的文件,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根據交易執行結果出具結算憑據,發電企業的上網電費和售電公司價差電費,都要由電網公司進行支付。
這也表明,售電公司的角色在經營鏈條中的地位仍然較弱。而結算問題,在重慶試點過程中也出現爭議。重慶官方一度表示:作為首批售電側改革試點省市,重慶市面臨的困難和阻力、挑戰和壓力十分艱巨。
2016年2月3日,作為重慶首批掛牌的3家售電試點公司之一的重慶兩江長興電力公司,和兩江新區內12家用戶簽署了售電協議。2016年協議售電量1.3億千瓦時,平均簽約電價0.6元/千瓦時。該區域企業平均用電價格為每度電0.8元左右,降幅超過25%。當時,重慶市一位副市長也參加了上述簽約儀式。
2月5日,重慶政府引發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在試點區域內,符合產業政策,能耗環保達標的的新增電力用戶,除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外,均可參與售電側改革試點。
另外,該方案還給予售電公司結算開票權,由于發電企業向售電公司或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開具購電發票,售電公司給其用戶開具售電發票,電網企業給售電公司或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開具輸配電費、政府性基金代收等發票。
根據兩江長興電力簽署協議,3月1日要向大唐重慶分公司購買電分,并售給簽約用戶。但由于電網堅持不同意見,售電沒有實現。
據重慶一位官員介紹稱,分歧主要出在結算和電價問題上。關于結算,國網重慶公司和售電公司都要求和用電企業直接結算,雙方僵持不下,重慶市政府進行調解無果后,將這一問題上報給了國家發改委。
另外對于輸配電價,重慶政府在方案中明確,暫行2010年國家發改委批復的水平,220千伏和110千伏輸配電價分別為每度0.1942元、0.2152元,其他電壓等級為0.2372元。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中暫免征收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0.025元,按每度0.0548元計算。
但國網重慶電力公司認為,離開發改委批復的電價已過去6年,不能代表此后3年的輸配電成本,因而不執行上述電價。
雙方爭執不下,但又要確保用戶正常用電,電網公司和兩江長興電力以及用戶只能簽署臨時購電合同,電費采取掛賬方式,待正式合同簽訂后再結算。
“電網公司在地方上仍然比較強勢,售電公司乃至地方政府和電網公司也存在利益博弈。”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電網公司攥住結算功能,主要或是基于保證現金流的考慮。未來售電側改革在全面鋪開,這樣的問題或也將在其他省份出現。
5月10日,國家發改委在《關于重慶市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有關問題》中明確,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以及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可向其供電的用戶收費并開具電費發票;而獨立的售電公司,仍由電網公司進行結算和開票。在電價上,新輸配電價確定前,暫按照2010年核定的電價執行,而大工業用戶根據兩部制電價“一戶一核”過網費。
至此,重慶售電側改革歷時三個多月的爭議,總算告一段落。
“重慶和廣東兩地的售電側改革的確發現了很多問題。”曾鳴告訴記者,這也表明現在進行的改革仍有很長的路要探索。另外,由于具有市場準入門檻、需要政府批準,工商注冊成立的數百家公司未來或不一定都能真正進入市場售電。未來售電側市場需要有效競爭、創新驅動,為電力用戶提供綜合的能源解決方案、促進清潔能源的更大利用,這才是未來售電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安第斯企業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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