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售電公司要進行售電公示
市場注冊是指市場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與參與電力批發市場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提交相應電力交易中心并進行公示,從而獲得參與相關電力市場交易資格的行為。按照政府和行業相關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的售電公司
市場注冊是指市場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與參與電力批發市場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提交相應電力交易中心并進行公示,從而獲得參與相關電力市場交易資格的行為。
按照政府和行業相關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的售電公司需在電力交易中心辦理市場注冊,生效后方可獲取交易資格。完成注冊后,售電公司依據規則享有交易申報、合同管理、交易結算、信息獲取、咨詢培訓、監督投訴等一系列服務。
電力交易中心辦理售電公司市場注冊業務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各省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提供優質的市場注冊服務。以及自主自愿的原則:所有符合準入條件的售電公司可根據參與市場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選擇”的原則在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或屬地省電力交易中心注冊。還有信息共享的原則:在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各省電力交易中心遵循“一地注冊、信息共享”的原則,對售電公司及其綁定電力用戶注冊信息進行共享,無須重復注冊。
售電公示方面,售電公司在向電力交易中心提交市場注冊申請后,不需再聯系有關網站,電力交易中心將負責統一辦理信息公示。電力交易中心每月底匯總通過審查的售電公司需公示的信息,原則上在每月初前 3 個工作日內將售電公司的公示信息通過“信用中國”、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電力交易平臺、相應省電力交易中心電力交易平臺和政府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 1 個月,地方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示期間,社會各界可就售電公司信息向公示的電力交易中心反饋意見。對于公示期間存在公示材料不完整、信息不準確等異議的,向電力交易中心反饋意見,受理注冊的電力交易中心需及時通知售電公司補充完善,電力交易中心視補充完善情況決定繼續公示或重新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注冊自動生效。對于公示期間存在弄虛作假、不滿足準入條件等異議的售電公司,注冊暫不生效。售電公司可自愿提交補充材料并申請再次公示;經兩次公示仍存在異議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能源監管機構核實處理。

責任編輯:葉雨田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