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降電價:工商業用電價格(單一制)降4.46分(附各市區縣電價詳表)
福建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繼續采取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適當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繼續推進工商業用電并價。華安、沙縣、寧化、清流、明溪、建陽、政和、松溪等8個縣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歸并為“工商業用電價格”,下設“單一制用電價格”、“兩部制用電價格”兩個子類,其中大工業用戶統一執行兩部制用電價格,315千伏安以下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執行單一制用電價格,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可選擇執行兩部制或單一制用電價格。
其中福建省電網工商業用電價格(單一制)下降4.46分,其他地區降幅詳見下表。降電價從2018年8月20日起執行。
詳情如下:
福建省物價局關于繼續采取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物價局(發改委),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繼續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當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調整后價格詳見附件1-16,從2018年8月20日起執行。
二、繼續推進工商業用電并價。華安、沙縣、寧化、清流、明溪、建陽、政和、松溪等8個縣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歸并為“工商業用電價格”,下設“單一制用電價格”、“兩部制用電價格”兩個子類,其中大工業用戶統一執行兩部制用電價格,315千伏安以下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執行單一制用電價格,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可選擇執行兩部制或單一制用電價格,選定后12個月之內不允許調整。
三、各設區市物價局(發改委)要會同電網企業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服務工作,同時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確保本次降價措施及時得到貫徹落實。各地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1.福建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附件點擊下載.rar
2.福州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3.寧德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4.泉州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5.漳州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6.龍巖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7.三明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8.南平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9.福建省電網輸配電價表
10.福州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1.寧德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2.泉州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3.漳州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4.龍巖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5.三明市各縣級電網輸配電價表
16.南平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表
福建省物價局
2018年8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