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力市場管理日趨規范
電力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繁榮、能源安全的基礎行業。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是支撐高質量發展和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義。2022年3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提出了“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等要求,為逬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明確了方向。
近年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目前已基本建成“統一市場、協同運作”的電力市場架構,形成了銜接省間、省內,覆蓋全國范圍、全類型周期、不同交易品種的市場體系,電力市場化交易正在成為配置電力資源的最主要方式。《中國電力報》觀察聚焦全國電力市場建設,以饗讀者。
我國電力市場管理日趨規范
中能傳媒記者 劉光林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市場管理委員會作用。充分發揮市場管理委員會在現貨市場建設運營中的推動和支撐作用,各地第一責任單位、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結合實際需要,建立常態化市場規則修訂機制,協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推動經營主體深度參與市場建設全過程,充分體現各方主體意愿。此項內容,與前不久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規范運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形成了前后呼應。
一直以來,我國沒有一個專門就電力市場管委會規范運作進行規制的文件。此前相關內容只是零星出現在對電力交易機構規范運作進行規制的文件中,直至《指導意見》的印發,終于在此方面進行了明確。作為國家層面首個規范電力市場管委會運作的規范性文件,《指導意見》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明確了電力市場管委會的職責義務和工作流程,以充分發揮其獨立議事的作用。
進一步完善成員認定和組織架構
從歷史上看,國家層面的文件對于電力市場管委會成員的認定是有一個漸進過程的。
曾在國家層面首度對電力市場管委會作出規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附件三——《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中提到,“為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各方意愿,可建立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組成的市場管理委員會。”這其中尚未明確交易機構、調度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表可以作為電力市場管委會成員。
而此后的《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234號文”)也已經明確增加電力交易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表作為電力市場管委會成員。
此番,《指導意見》對于與電力市場管委會成員有關的規定顯然更加合理,無論是在對管委會成員的確定方面還是分類方面,均體現出“電”作為標的物的中心地位,以及以市場為中心的內在邏輯。
值得一提的是,在國家層面的文件尚未明確之前,多地就已經引入第三方機構代表作為電力市場管委會的成員。如早在2017年遼寧、廣東與河南等地剛組建電力市場管委會時就已經引入第三方代表,其中遼寧邀請了2名第三方專家代表,廣東則由省經信委推薦了1名獨立代表;2018年寧夏成立電力市場管委會時則聘請了5名第三方機構委員,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關于電力市場管委會的組織架構,一直也沒有相關文件提及,直到“234號文”的發布才明確,區域市場管委會主任委員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提名,省級市場管委會主任委員由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所在地區政府有關部門提名,由各自市場管理委員會投票表決。同時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主任委員任期,同一主任委員不得連 任超過2個任期。現如今,《指導意見》對此有進一步地明確,“秘書處負責管委會日常工作,工作人員可由成員單位選派,并定期輪換。管委會可組建成員類別工作組、專業工作組和專家委員會,切實發揮管委會工作職能”。
由此可見,國家文件對于電力市場管委會組織架構的規范也同樣存在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
進一步明確議事職能與監督職責
《指導意見》明確,“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是獨立于電力交易機構的自治性議事協調機制,履行建立健全市場成員行為自律職責,與運營機構市場監測、監管機構專業監管共同構建電力市場運行‘三道防線’”。
由此可見,對于電力交易機構運作和電力市場運行而言,組建管委會既是構建一種議事機制又是構建一種監督機制,電力市場管委會因此也相應地具有議事和監督兩項基本職能。而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電力市場管委會的這兩項核心職能也在不斷得到強化和深化,并以國家層面文件的形式被固定下來。
此次《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電力市場管委會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研究討論電力交易機構章程,審議工作規則;協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聽取各方訴求,研究討論并提出建議;研究討論電力市場相關交易規則、實施細則及實施方案;協助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監督規范交易機構行為,建立市場自律監督工作機制,這4項職責充分體現出電力市場管委會的議事和監督這兩項主要職能。
當然,盡管各地電力市場管委會“在獨立運作、職能發揮、運作管理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但其重要作用已在各地達成共識。在3月30日召開的貴州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換 屆暨第三屆第一次會議上,貴州省能源局人士表示,希望新一屆管委會發揮平臺作用,立足電力市場,加強行業管理,在市場各方共同努力下,把貴州電力市場建設好、維護好、運行好、發展好。在陜西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2022年第一次會議上,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希望該管委會繼續發揮好委員會重大作用,商討議事、擴展視野、凝聚共識、促進交流等,繼續為陜西電力市場的健康發展貢獻力量;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則表示,希望該管委會能夠積極收集各市場主體意見建議,做好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建立問題反饋機制,把會議決議落實好,把陜西電力市場建設好。在2021年山東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改組大會上,有關方面則希望山東電力市場管委會要發揮好“聽聲”“發聲”和做事的職能,始終代表市場各方利益、反映各方訴求,積極開展高質量的市場調研和政策研究,以更公平的態度、更公開的方式,切實做好電力市場相關事項的協調工作。
原標題:觀察 | 我國電力市場管理日趨規范
責任編輯:雨田
-
云南電力市場化交易快報(2023年11月)
-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福建探索與實踐
2023-11-02新型電力系統 -
國家能源局開通電力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反映問題渠道
2023-11-02電力市場化交易
-
國家能源局開通電力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反映問題渠道
2023-11-02電力市場化交易 -
電力市場不正當干預行為將被整治
-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 要加快發展風電、光伏、核電等清潔能源
2023-10-30核電等清潔能源
-
山西日前市場的盧卡斯批判:申報行為對現貨價差的影響
-
【四川電力交易行情】斷崖式跳水 成交價下跌近2分!9月最后一輪交易呈現多次反轉!
2023-09-22四川電力交易行情 -
新疆區域電網代購電量、電價統計分析
2023-09-14電網代購電量
-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福建探索與實踐
2023-11-02新型電力系統 -
山東獨立儲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分析
2023-09-19電力現貨市場分析 -
電力現貨市場“基本法”落地 與征求意見有何異同?
2023-09-19電力現貨市場
-
云南電力市場化交易快報(2023年11月)
-
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關于召開2023年8月市場信息溝通會的通知
2023-08-25昆明電力交易中心 -
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關于玉溪能投售電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售電公司注冊信息變更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