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開展下半年交易,將重新修訂違約責任考核的規則
陜西上半年的交易還沒結束,下半年的交易就已經跟在后面了。(民營售電公司占有色行業成交電量的45.1%,陜西2018年上半年自主協商交易看點不...
陜西上半年的交易還沒結束,下半年的交易就已經跟在后面了。(民營售電公司占有色行業成交電量的45.1%,陜西2018年上半年自主協商交易看點不少)
今天(5月7日),陜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開展2018年下半年中小用戶電力直接交易的通知,還是采用自主協商和集中競價相結合的老方式,具體門檻與過往交易并無太大變化,不過以下這個變化還是值得注意的。
陜西將對2018年違約責任考核進行重新修訂,具體標準還需等待正式通知,在此之前我們可以看看上半年的交易通知中對違約責任考核的標準是怎樣的,以購電側為例:允許偏差范圍為±5%。正偏差5%以外的電量按照目錄電價進行結算;負偏差5%以外的電量按照0.03元/千瓦時的標準通過平衡賬戶向發電企業支付違約金。
如果拖欠電費一個月及以上,強制退出市場;不按時支付考核費用就將取消下一周期交易資格。
這次重新修訂考核規則,為規范市場交易行為,這是否預示著考核規則變得更加嚴厲,還是變得寬松以培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最后附上通知文件:
責任編輯: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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