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簽訂準備工作
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簽訂準備工作的通知》,2018年,湖北省已開展二批年度直接交易,按
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簽訂準備工作的通知》,2018年,湖北省已開展二批年度直接交易,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的通知》(鄂發改能源〔2018〕199號)對原合同模板有關內容進行調整,并已報請省能源局同意。為做好直接交易合同簽訂的準備工作,特通知如下:
1.按電力用戶歸屬地,各地市供電公司負責相關直接交易合同簽訂組織工作。
2.嚴格按照《省能源局關于印發<湖北電力市場建設實施意見><湖北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湖北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實施細則>的通知》(鄂能源建設〔2018〕3號)區分電力大用戶和一般用戶;高新用戶需提供高新證明文件;交易電量未達到交易電量規模要求的用戶,請各地市供電公司提供證明材料。
3.售電公司按照已成交電量分配到所代理并在交易平臺中已綁定的各用戶以及分月電量計劃,若交易電量暫不滿足代理的用戶全年需要,可明確交易執行時段,保證該時段內用戶符合條件的全電量參與交易;也可以分配到部分用戶。
4.各發電企業配合相應電力用戶及售電公司做好交易電量的核對工作,確保交易量、價準確無誤。
5.直接交易合同分輸配電價版和等額傳導版,對中發〔2015〕9號文頒布實施后核準的煤電機組,采用輸配電價版的直接交易合同;其它采用等額傳導版合同。
6.本批次直接交易合同模板及及匯總統計表請通過湖北電力交易平臺(https://pmos.hb.sgcc.com.cn)下載。
7. 2018年8月17日前,請各地市供電公司負責將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及匯總統計表電子版傳交易中心,請售電公司將電力用戶與售電公司購售電二方合同紙質合同送交易中心。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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