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8年第4批電力直接交易展開:售電公司可代理部分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大工業用戶參與交易
重慶市經信委日前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第四批電力直接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主城及渝西地區年用電量1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可自行參與直接交易,售電公司可代理該地區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參與直接交易。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可自行參與直接交易,也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市級工業園區內大工業用戶不受電量門檻限制,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直接交易。
發電企業準入條件。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并取得發電業務許可)的統調公用發電企業。火電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容量可放寬至10萬千瓦以上)、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具有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并正常投運的發電企業。水電為水庫調節能力在季調節及以上,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的發電企業。
詳情如下: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經濟運行局、萬盛經開區經濟信息局、雙橋經開區經濟發展局,國網市電力公司,有關電力用戶、發電企業、售電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102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電力直接交易及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電力直接交易試點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167號)及市經濟信息委、市物價局、市能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水火電配比參與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渝經信發〔2017〕101號)、《關于降低重慶市電力用戶參與直接交易準入條件的通知》(渝經信發〔2018〕27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8年第四批電力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與直接交易準入條件
(一)參與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發電企業、售電公司應為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主體。
(二)電力用戶準入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節能減排政策。
2.煤炭、鋼鐵、有色、建材行業大工業用戶不受電量門檻限制,可自行參與直接交易,也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
3.主城及渝西地區年用電量1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可自行參與直接交易,售電公司可代理該地區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參與直接交易。
4.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可自行參與直接交易,也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市級工業園區內大工業用戶不受電量門檻限制,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直接交易。
5.根據《國務院關于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11〕12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渝東北地區包括萬州、開州、墊江、豐都、忠縣、云陽、奉節、梁平、城口、巫山、巫溪等11個區縣,渝東南地區包括黔江、石柱、秀山、武隆、彭水、酉陽等6個區縣(自治縣),其他區縣電力用戶電量門檻按照主城及渝西地區直接交易準入條件執行。
6.按照工商注冊登記管理有關要求辦理的集團企業,且組成成員均為大工業用戶的企業或同屬一個企業法人代表的大工業用戶,其年用電量總和在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可作為一個整體參與直接交易。參與直接交易的大工業用戶均需完成準入手續。
7.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和工藝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的企業不得參與直接交易。
(三)發電企業準入條件。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并取得發電業務許可)的統調公用發電企業?;痣妴螜C容量30萬千瓦以上(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容量可放寬至10萬千瓦以上)、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具有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并正常投運的發電企業。水電為水庫調節能力在季調節及以上,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的發電企業。
(四)售電公司準入條件。按照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華中能源監管局、市物價局《關于重慶市售電側改革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的指導意見》(渝發改能〔2016〕45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材料
(一)新申請準入電力用戶。
1.向所在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申請準入文件。如屬于集團企業或者同一企業法人的大工業用戶,須作為一個整體提交申請準入文件;
2.電力用戶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3.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屬于集團企業,還應提交集團企業登記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4.承諾書(見附件2);
5.擬參與2018年第四批電力直接交易電量分月計劃表(見附件3,由售電公司代理或打捆參與的應注明代理或打捆售電公司名稱);
6.符合環保、節能等相關政策的證明材料;
7.屬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市級工業園區內的大工業用戶還需由當地市級工業園區統一出具證明材料。
(二)新申請準入發電企業。
1.向市經濟信息委申請準入文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項目核準文件;
4.發電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5.發電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4);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申報材料。
1.申報文件;
2.符合申報條件電力用戶的營業執照、環保證明材料、市級工業園區的證明材料(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市級工業園區內大工業用戶)和集團企業登記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3.2018年第四批申請準入電力用戶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
4.轄區內大工業用戶國家產業政策、節能減排政策負面清單(見附件6);
5.轄區內屬于煤炭、鋼鐵、有色、建材行業的大工業用戶目錄(見附件7);
(四)售電公司申報材料。
1.向市經濟信息委申請參與直接交易文件;
2.售電公司代理或“打捆”參與2018年第四批電力直接交易電量情況表(見附件8)。
三、申報程序
(一)電力用戶申報程序。
1.新申請準入的電力用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會同區縣相關部門對新申請準入的電力用戶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節能政策、電量規模等)。
3.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填寫2018年第四批申請準入電力用戶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其中,對售電公司代理或“打捆”的電力用戶,屬于集團企業或者同一企業法人的大工業用戶,渝東南、渝東北地區市級工業園區內大工業用戶需在備注中予以說明。
4.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按照申報材料相關要求向市經濟信息委提交申報文件、相關證明材料及附件(紙質件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
(二)售電公司申報程序。
售電公司直接向市經濟信息委申報(紙質件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
(三)發電企業申報程序。
新申請準入的發電企業直接向市經濟信息委申報(紙質件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
四、時間要求
本次申請準入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4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五、相關要求
(一)請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及時向轄區內企業及售電公司宣貫直接交易、水火配比政策,積極組織有參與意愿的電力用戶申報準入;擬參與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加強與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售電公司等的溝通和銜接,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
(二)請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認真梳理轄區內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節能減排政策以及產品和工藝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的電力用戶,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按季度更新并上報市經濟信息委。
(三)請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認真梳理轄區內屬于煤炭、鋼鐵、有色、建材四個行業的大工業用戶,建立四個行業用戶目錄。
(三)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應嚴格按照本通知時間要求及時對電力用戶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不得提前截止申請準入時間。審核過程中應加強與當地供電部門、市級工業園區的溝通銜接,確保審核結果真實、準確。
(四)所有新申請準入電力用戶(包括售電公司代理)必須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提交相關申報材料,不得越級直接向市經濟信息委申報,同時須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五)2018年第四批電力直接交易繼續沿用水火配比方式進行,請水、火電企業和售電企業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水火電配比參與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渝經信發〔2017〕101號)的相關要求,積極參與電力直接交易。
(六)嚴禁各市場主體對已簽訂意向性協議的電量再次簽訂另外的意向性協議,尤其是一個工業企業就同一交易電量與兩家及以上售電公司簽訂“代理或打捆”協議。若出現此類情況將對相應市場主體進行通報,視情節輕重取消涉及相應市場主體本年度直接交易資格;若有關市場主體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將取消其直接交易主體資格,情節嚴重者將被列入信用黑名單。
(七)市經濟信息委將于2018年9月13日左右在市經濟信息委網站公示新申請準入企業名單,請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及申報企業及時核查。屬公布新申請企業名單的企業及之前已完成準入的企業可自愿選擇參與年度交易或季度交易,同時均應于2018年9月19日前向市電力交易中心和市經濟信息委提交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的直接交易意向性協議,逾期未提交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報。
(八)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號)的相關要求,2018年火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對應的發電容量在發電計劃年度清算時予以剔除。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8月7日
(聯系人:張明、曾夢、潘梟飛;聯系電話:63895363,63899457;電子郵箱:zizongchu@163.com)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