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浙福特高壓項目輸電能力發揮不充分
在2014-2015年投產十項典型電網工程運行約三年后,大部分實現了設計預期的功能,但部分工程運行最大功率未達預期,輸電效益未充分發揮。4月
在2014-2015年投產十項典型電網工程運行約三年后,大部分實現了設計預期的功能,但部分工程運行最大功率未達預期,輸電效益未充分發揮。
4月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浙福特高壓交流等十項典型電網工程投資成效監管報告》(下稱《報告》)指出上述問題。
能源局此次監管的十項工程,包括特高壓工程四項,分別是浙福工程、哈鄭工程、溪浙工程、糯扎渡工程)、跨省區聯網工程一項,即蘭州東工程,電源送出工程兩項,溪洛渡工程和糯扎渡工程、網架加強工程三項,唐山樂亭工程、內蒙古武川-察右中旗-汗海輸變電工程和天一工程。
《報告》表示,由于負荷預測偏高、市場供需變化較大、工程建設與電源發展不協調等問題,部分工程投運后輸電能力發揮不充分,工程利用小時數偏低。
例如,哈密南-鄭州±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下稱哈鄭工程)、浙北-福州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輸變電工程(下稱浙福工程)、浙江天一-春曉Ⅲ回輸變電工程(下稱天一工程)等。
浙福工程,指的是浙北—福州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輸變電工程。公開資料顯示,該工程于2013年3月獲得核準,2014年12月投運。整個工程包括四站三線,起點為浙江的浙北變電站(擴建),經浙中、浙南變電站,止于福建的福州變電站。
按照工程核準文件,浙福工程是為了“提高華東電網供電可靠性,加大接受區外電力能力,滿足福建與浙江聯網送電需要”。建成投運后,將與淮南-浙北-上海特高壓交流工程和向家壩—上海、溪洛渡—浙西、錦屏-蘇南等特高壓直流工程相互支撐。
《報告》指出,工程投產以來,發揮了一定的聯網功能,但輸電能力發揮不充分。
2015年、2016年,浙福工程實際運行最大功率分別為135、170萬千瓦;年平均功率分別為18.28、19.46萬千瓦,僅分別為設計能力的3.6%和3.8%。
該工程年利用小時數也保持在較低水平,2015年、2016年分別只有314、334小時。
哈鄭工程,起于新疆哈密南換流站,止于河南鄭州換流站,途經新疆、甘肅、寧夏、陜西、山西、河南6省,設計輸送容量為800萬千瓦。
但根據《報告》,自2014年1月27日投產以來,哈鄭工程最大輸送功率一直低于設計水平,維持在500萬千瓦以下。2014-2016年實際利用小時數分別只達到了1650、3136和4033小時。
作為浙江省網架加強工程的天一工程,于2015年投產。它實際最大輸電功率為53.5萬千瓦,僅為設計能力的27.3%。2016年送電約22.8億千瓦時,累計利用小時數1163小時,利用率不足。
上述《報告》還指出,大部分工程運行情況總體良好,但溪洛渡、糯扎渡工程輸電損耗偏高,哈鄭、糯扎渡、溪洛渡工程的部分可靠性指標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此外,糯扎渡工程由于送端接地極建設進度受阻、方案多次調整,導致投產時間晚于計劃近兩年,造成同期建設的水電站發電能力受限。
溪洛渡工程、溪浙工程還存在接地極與油氣管道距離較近而相互影響的問題。尤其在負荷集中的發達地區,難以通過地理空間避讓的方式消除彼此干擾,導致直流工程運行方式受限,靈活性降低,輸電損耗增加,短時輸電能力下降。
根據《報告》,此次監管的全部工程造價均未超核準投資,但浙福、溪洛渡、糯扎渡、溪浙、哈鄭工程單項突破核準規模或投資較高。
在對電網工程建設程序進行監查時,國家能源局發現個別工程未核先建。武川工程于2013年9月獲得核準,但于2012年5月,在未獲得政府核準的情況下,已提前開工建設。
國家能源局還組織相關機構對往年檢查過的部分典型直流工程進行了“回頭看”,這部分工程總體運行良好,運行效益逐步穩定,但大部分直流工程平均利用小時數不足5000小時。
原標題:國家能源局:浙福特高壓項目輸電能力發揮不充分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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